1、2012 年度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资质认定(授权)专项监督检查自查表国家质检中心名称: 地址(邮编): 授权证书号: 证书有效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传真号码: 邮箱: 一、基本情况1.国家中心现有在册人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检测人员 人;合同制员工 人,中级职称 人,高级职称 人,本科学历 人,研究生以上学历 人;2.国家中心现有仪器设备固定资产 万元, 5 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 台套,其中进口设备 台套,实验室面积 平方米;3.国家中心共有 项检测能力,可以检测的产品约有 种。4.国家中心自首次获得授权以来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约 个,其中近 3 年参与制修订标准 个, 2011
2、年参与制修订标准 个。5.国家中心自首次获得授权以来开展技术创新和科学研究约 项,科研和技术创新投入约 万元;近 3 年开展技术创新和科学研究 项,科研和技术创新投入 万元;2011 年度年开展科研 项,科研和技术创新投入 万元;6.国家中心近 3 年平均每年出具检验报告 份,其中 2011年出具检验报告 份;2011 年出具的检验报告中,政府部门委托的检验(包括各类执法检验) 份,社会委托检验报告 份。近 3 年国家中心平均年度业务收入 万元(其中检测收入 万元) ,2011 年度收入 万元(其中检测收入 万元) 。7.国家中心近 3 年获得的资金投入 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投入 万元,自筹资金
3、投入 万元。2011 年获得的资金投入 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投入 万元,自筹资金投入 万元。8.国家中心授权签字人名单: 二、基本要求序号 自查项目 自查内容自查结果(包括证据名称、编号、清单)1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追溯关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法律责任;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当序号 自查项目 自查内容自查结果(包括证据名称、编号、清单)具有所属法人单位对其检验活动承担法律责任的明确依据。2 具有财务独立性具有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资产;国家中心财务独立或相对独立,有独立账目3 公正性公正、诚信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机构有公正性声明,员工签署有公正性承诺4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开展工
4、作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认定(授权)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5 在资质认定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根据资质认定授权的能力范围对外开展检验工作6 出具客观、真实的检验报告 不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不检验出报告7 建立有职业安全健康制度 建立有保障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的有关管理制度;8 年度报告制度建立有每年定期向国家认监委报告工作情况的制度并遵循落实。9 人员队伍要求具备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人员状况符合国家质检中心授权管理办法中的要求10 负责人培训 近 3 年负责人按规定参加过国家认监委组织的管理培训情况11 建立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 建立有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技术服
5、务的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质量管理和技术能力情况序号 自查项目 自查内容自查结果(包括证据名称、编号、清单)12重视质量控制,按照规定积极参与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活动近 3 年,在申请授权项目范围内参加过国际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 CNAS 组织的能力验证、测量审核或比对活动(包括作为 PT 承担者) 。13 人员培训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其他人员)参加技术培训的情况。14 标准制定近 3 年内主持或参与制定有关检验方法、检验设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15 开展科研近 3 年内主持或参与与检测技术、检测方法、检测设备有关的科研项目(包括近 3 年内结题和在研项目)16承担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监督抽查、仲裁检验工作近 3 年内承担或参与行政部门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鉴定工作或仲裁检验17 能力建设仪器设备、环境设施、检验能力维持和提升情况,以及在国内同行中的位置18 社会责任近 3 年为国家、行业或地方重大项目、重大灾害或处理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承担过技术支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