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改变土地用途审核 转报 对 外受理流程图 办理部门: 怀远 县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 怀远 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 0552-8015931 监督电话: 0552-8015931 申 请 申请人到县国土局审批科申请 受 理( 1个工作日) 收到申请材料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
2、补正申请材料的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返回材料 决 定 依法 受理后 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的时间、地点。 ( 1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予以内部审核流程( 3个工作日)后报县政府批准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领取土地使用 注:报县政府同意的时间不在本承诺期限内 附表:材料 1. 土地使用权证书
3、2. 房屋所有权证书 3. 法人代表身份证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4. 土地权属单位申请报告(注明土地位置、面积、土地登记用途、拟变更土地用途) 5. 城市规划部门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许可文件 设施农用地审核对外受理流程图 办理部门:怀远县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 怀远 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法定期限: 1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 0552-8015931 监督电话 : 0552-8015931 申 请 申请人到县国土局审批科申请 受 理( 1 个工作日) 收到申请材料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
4、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材 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返回材料 决 定 依法 受理后 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的时间、地点。( 1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予以内部审核流程( 8个工作日)后报县政府批准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 利 作出准予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领取设施农用地审批通知书 附表:材料 1.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 2. 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5. 设施农用地申报表 6. 相关部门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