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管理,保持公路的良好技术状况,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行。结合贵州省公路局高速公路高建营运中心(以下简称“高建营运中心”)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小修保养是对高速公路日常维护和公路轻微损坏的修补,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公路局管养的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第二章 职责划分一、高建营运中心职责:第四条 高建营运中心负责制定所辖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的管理办法。第五条 分部下达年度小修保养计划任务、工作目标以及沥青等材料调拨计划。第六条 根据贵州省高速公路养护定额,编制年度小修保养单价,作为小修保养计量支付的依据。根据营运管理中心工程计量签认,进行计量支付。第七条 负责对日常维护、保洁、小修的养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与评定。工程量由营运管理中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现场确认,高建营运中心支付。第八条 负责对小修养护工作进行抽查,高建营运中心每季度检查一次。第九条 适时对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管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