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做好 2018 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县评定工作的函各 有 关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知 识 产 权 局 :为 深 入 实 施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战 略 ,贯 彻 落 实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 十三五”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决策部署,根 据 工 作 计 划 ,现 将 2018 年 度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强县 工 程 、传 统 知 识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试 点 示 范 县 评 定 工 作 安 排 通 知 如 下 。一、强县工程试点县评定(一)申报范围符合国家
2、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 区 )评 定 管 理 办 法 (国知 发 管 字 2012133 号 )(以 下 简 称 办 法 )第 五 条 规 定 的 申 报 条 件 ,未 实施 过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强 县 工 程 的 县 级 市 和 县 (区 )。(二)申报程序按 照 办 法 第 六 条 规 定 的 申 报 程 序 提 出 申 报 。(三)申报材料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专 利 管 理 司国知管函20189 号1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函。2申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向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的申报函。3申报县(市、区)工作状况表(见附件 1)。4试点工作方案。5办法第五条
3、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机构及专职人员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县(市、区)关于机构、编制的批复,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知识产权工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财政局关于各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等。二、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评定(一)申报范围符合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以 下 简称 方 案 )第 三 条 规 定 的 申 报 条 件 ,未 实 施 过 国 家 传 统 知 识 知 识 产 权 保 护试 点 工 作 的 县 级 市 和 县 (区 )。(二)申报程序按 照 方 案 第 五 条 规 定 的 申 报 程 序 提 出 申 报 。(三)申报材料1省(区、市)知识产权局
4、推荐函。2申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向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的申报函。3申报县(市、区)工作状况表(见附件 1)。4试点工作方案。5方案第五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机构及专职人员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县(市、区)关于机构、编制的批复,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知识产权工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财政局关于各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等。三、强县工程示范县评定(含传统知识工作)(一)申报范围符合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申报条件,强县工程试点期满且考核成绩 85 分以上的县 级 市 和 县 (区 )。(二)申报程序按 照 办 法 第 十 一 条 规 定 的 申 报 程 序 提 出 申 报 。(三)申报材
5、料1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函。2申报县(市、区)人民政府 向 省 (区 、市 )知 识 产 权 局 提 出 的 申 报 函 。3申报县(市、区)工作状况表(见附件 1)。4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强 县 工 程 、传 统 知 识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试 点 示 范 县 考核 表 (样 表 见 附 件 2)。5办 法 第 十 条 要 求 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其 中 至 少 包 括 以 下 材 料 :(1)将 知 识 产 权 工 作 纳 入 年 度 考 核 指 标 的 证 明 材 料 ,具 体 包 括 下 达 相 关 知 识产 权 目 标 的 通 知 、目 标 考 核 实 施 细
6、 则 、目 标 考 核 结 果 的 报 告 (通 报 )等 。(2)机 构 及 专 职 人 员 的 证 明 材 料 ,具 体 包 括 县 (市、区)关 于 机 构 、编 制 的批 复 以 及 专 职 工 作 人 员 名 单 。(3)知 识 产 权 专 项 资 金 的 证 明 材 料 ,具 体 包括 财 政 局 关 于 预 算 的 批 复 、通 知 等 ,县 财 政 一 般 预 算 支 出 额 度 的 证 明 材料 。6传 统 知 识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试 点 县 还 需 提 交 传 统 知 识 保 护 工 作 开 展 情况 的 文 字 材 料 。四、相关工作要求(一)各省(区、市)知识产
7、权局要高度重视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区)的评定工作,认真组织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进行申报。在推荐过程中,要按照办法要求突出对专利质量提升、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营、专利质押融资等重点工作的考察。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 7 月 15 日。(二)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对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完整、真实、准确。对以不当方式影响评定结果或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试点示范县(区)称号的,予以取消,并对有关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和相关省局进行通报批评。附件:1申报县(区)基本工作状况表2国家知识产
8、权强县工程、传统知识保护试点考核表(样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 2018 年 5 月 24 日联系人:葛凯凯 刘 杰 电 话:62086562 62086573传 真:01062083094地 址: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土 城 路 6 号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专 利 管 理 司 综 合 处邮 编:100088邮 箱:附件 1编号:申报县(区)基本工作状况表申报 县 (区 )名 称 : 申 报 类 型:强县工程试点 传统知识试点 强县工程示范 强县工程示范(传统知识) 填表单位: (加盖政府章)联 系 人:单位职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一、县(区)基本情况序号 指 标 单 位
9、上一年度数据 备 注1 面 积 平方公里2 总 人 口 万人3 GDP 总量 亿元4 工业增加值 亿元5 年财政收入 万元6 年财政支出 万元7 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 万元8 全社会研发投入 万元大中型工业企业数量 都填或择一9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家10 上市企业数量 家11 区域主导产业情况 (500 字以内)二、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情况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数据 备 注隶属关系级 别性 质 行政、参公或事 业专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机关人员数量 人 上一年度数据专项经费 万元 上一年度数据专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下属单位人员数量人 上一年度数据辖区乡镇街道知识产权专职人员数量 人 上一年度
10、数据1 知识产权局 情况辖区乡镇街道知识产权兼职人员数量 人 上一年度数据服务机构数量 家 上一年度数据服务机构分支机构数量 家 上一年度数据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情况(含县局提供服务的下属单位)服务机构及分支机构人员数量 人 上一年度数据国家级试点示范企业数量 家 上一年度末累计数据省级试点示范企业或同等企业数量 家 上一年度末累计数据3企业情况(三组数据不 可 重 复 计 算 ,多个称号的应以最高级 市级试点示范企业 家 上一年度末累计数据别为准) 或同等企业数量累计开展贯标工作的企业数量 家 上一年度末累计数据企业开展贯标工作情况 累计获得贯标认证证书的企业数量 家 上一年度末累计数据三、知识产权创造情况序号 指 标 单位 上一年度数据 备 注1 发明专利申请量 件2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 件3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 件4 发明专利授权量 件5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件/ 万人6 向外国申请发明专利数量 件7 向外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数量 件8 向外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数量 件9 商标申请数量 件10 版权作品自愿登记数量 件11 驰名商标累计数量 件12 地理标志累计数量 件13 获得中国专利奖数量 个 应分别注明 奖励等级14 获得省级专利奖数量 个 应分别注明 奖励等级15 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