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博雅学院学生会章程(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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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中山大学博雅学院团总支和学生联合会章程(修改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中山大学博雅学院团总支和学生联合会(以下简称“团学联” )是在院团总支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由博雅学院本科生所组成的学生组织。本会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条 本会是中山大学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承认并遵守中山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一) 代表和维护博雅学院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协助学院各部门做好学生管理工作,为学院同学创造更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二) 根据博雅学院学生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

2、服务活动,帮助同学成长为“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三) 发展与兄弟院校、院系的友好关系,树立博雅学院及同学在学校和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2 -(四) 对学生干部进行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带领广大学生在实践中成长成才。第二章 会员第五条 凡博雅学院的全体在校本科生,均为本会会员。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一) 有权参加团学联的各项活动,出席团学联有关会议;(二) 有权参加团学联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活动;(三)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 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五) 有义务完成本会布置的工作;(六) 有维护本会荣誉、促进本会发展的义务。第七条 团学联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

3、,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热心为同学服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八条 团学联会员从博雅学院毕业即自动退出团学联组织。凡团学联干部在任期间需退出团学联组织的,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部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后方可退出。部长及部长以上成员如需退出,须提前半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经主席团审议及团学联负责老- 3 -师批准,方可退出。第三章 组织、职责与选举第九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十条 博雅学院团学联干部的组成人员是:团学联主席、副主席、各班班长、各部部长和干事。团学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班班长组成主席团。第十条 博雅学院团学联设主席一名,由大四学生担任;设副主席一

4、名,由大三或大四同学担任。团学联主席是全院学生活动的总负责人,对以博雅学院团学联名义开展的所有工作、举办的所有活动负责。团学联副主席兼任团总支副书记,主管团学联党团方面的工作,负责团学联与校团委的对接,并配合主席开展团学联的各项活动。主席、副主席任期为一学年。第十一条 团学联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下设七个部门,分别为学术部、网络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生活部、组织部和秘书处。各部门设部长 1 名,秘书长须由大三或大四年级同学担任,其余各部部长须由大二及以上年级同学担任。部长由团学联主席提名,组阁产生,经全体学生大会通过,在主席领导下展开工作,对主席负责。部长任期为一学年。(一) 学术部:部长

5、1 人,干事 35 人,负责学院所有学术- 4 -交流活动(包括古典知识竞赛、名师下午茶、博雅读书班、博雅讲座,沙龙的相关采访及文字整理等) ,主管每年度院刊的编辑。(二) 网络宣传部:部长 1 人,干事 46 人,负责学院与团学联所有宣传工作,包括学院网站管理、公众号运营管理、海报设计制作、学院各项活动拍照与摄像、通讯稿撰写等。(三) 文艺部:部长 1 人,干事 35 人,负责筹办学院迎新晚会与毕业晚会,组织文艺兴趣小组,培训学院文艺人才,开展健康向上的文艺活动。(四) 体育部:部长 1 人,干事 35 人,负责学院内各项体育事务(包括校运会与学院趣味运动会) ,登记体育积分,督促同学们平时

6、积极锻炼。(五) 生活部:部长 1 人,干事 4-6 人(各年级团支书自动成为生活部干事) ,负责监督与管理广寒宫宿舍内务,定期组织检查宿舍卫生,保障宿舍生活安全、卫生、整洁、有序,及时处理广寒宫意见版上的意见,协助学院上报维修事宜。(六) 组织部:部长 1 人,干事 4-6 人(不含各班团支书) ,负责配合团总支副书记完成与校团委的相关对接工作(部长负责) ,团员信息管理(1 名干事) ,学院公益实践活动(1 名干事) ,以及团员培养事宜(1-2 名干事) 。各班团支书隶属于组织部,有参加团总支及组织部会议的义务。组织部干事优先在入党积极分子中招选。(七)秘书处:秘书长 1 人,秘书 1-2

7、 人,负责团学联的财务,- 5 -各项活动后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好团学联工作会议记录,协助主席安排活动以及督促活动展开。第十二条 团学联每学期举行全体干部会议两次(每季度一次) ,对各季度的工作进行整体安排。团学联部长及以上成员每月召开工作会议一次(会议前应将有相关议题发布在群里,可提前征求看法) ,可邀请博雅学院其他同学参加,具体商量当月计划举办的活动。第十三条 团学联换届工作于每年五月底至六月初启动。(一)换届工作由换届委员会负责。换届委员会有权审核候选人资格,组织具体的换届工作事宜。(二)换届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团学联负责老师、主席团成员。若主席团成员中有参与新一届正副主席竞选者,则不

8、纳入换届委员会成员。 (三)主席候选人在正式选举前,须向换届委员会递交竞选申请与竞选方案(包括组阁情况及下一年团学联工作计划) 。换届委员会将在学院内公示竞选申请。(四)主席候选人资格须满足以下条件:主席候选人必须为博雅学院准大四学生;至少有一年团学工作经验。第十四条 博雅学院于每年六月下旬举行全院学生大会,投票选举团学联主席、副主席(兼团总支副书记) 。新一届团学联部长及以上成员组阁产生后,需要将名单挂网公示三天。- 6 -第十五条 各班班长自然成为团学联主席团成员。当班长发生更替时,需由一名当届团学联部长或以上成员到场并确认新任班长自动成为主席团成员,并宣读团学联章程中相关条目。若班长改选因时间地点限制使得团学联人员无法到场,则应另寻合适时机补充说明。第十六条 博雅学院团学联各部干事招募工作于每月九月在全院范围开展,以班委参与和部长举荐两种方式进行。第四章 章程的修改第十七条 团学联章程的修改,须由主席团提出、学院负责老师允许,并由学院全员大会以全体学生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多数通过。拟通过的新章程须于全员大会举行前一周在学院内公示。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博雅学院团学联负责修改并解释。中山大学博雅学院团学联2018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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