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辽宁科技大学教师“传帮带”工作实施细则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在学术、科研与教学上优秀资源的传承,进一步提升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综合能力,帮助新入校的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更好地承担教学科研的工作任务,特制订本细则。第一条 工作理念1、传达大学文化理念,传递教师职业道德,传授教学科研方法。2、帮助青年教师适应大学教学规律,站稳讲台,熟悉科学研究的基本步骤、方法,尽快独立承担项目。3、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带出优良的教风、带出优秀的教学科研成果。第二条 帮带范围当年进入我校教学单位专业技术岗的新教师。第三条 帮带时间一般为2年。第四条 导师选拔条件导师由各学院选派,并报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学院应选拔具有良好师德、教学科研综合能力突出、能够真正发挥传帮带作用的教师作为新教师指导教师,优先考虑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方面奖励的教师,担任导师的具体条件如下:1、应具有副高以上(含)职称,所在学科领域应与被指导教师的学科领域相同。2、近两年每年至少主讲一门本科课程。3、具有在研的教改、科研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