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及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职责分明,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各级负责人和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负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第三条 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公司经理任组长,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担任,对公司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其他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对各自分管工作种涉及安全方面的内容具体负责。第二章 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第四条 安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召开安全例会定期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