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钢筋代换与钢筋代换原则 当施工中遇有钢筋的品种或规格与设计要求不符是,可按钢筋等强度代换、等面积代换原则代换: 1、等强度代换:当构件受强度控制时,钢筋可按强度相等原则进行代换;即不同钢号的钢筋按强度相等的原则代换。即代换后的钢筋强度应大于或等于代换前的钢筋强度; 2、等面积代换: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钢筋可按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即同钢号的钢筋按钢筋面积相等的原则代换; 3、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代换后进行裂缝宽度或挠度验算; 4、代换后的钢筋应满足构造要求和设计中提出的特殊要求; 钢筋代换时,必须要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代换材料性能,并严格遵守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各项规定;凡重要结构中的钢筋代换,要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1)、对某些重要的构件,如吊车梁、薄腹梁、桁架弦等,不宜用一级光圆钢筋代替二级带肋钢筋; (2)、钢筋替换后,应满足配筋构造规定,如钢筋的最小直径、间距、根数、锚固长度等; (3)、同一截面内,可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