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制度为规范公司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准确地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应本着代表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进行。二、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范围包括对本单位产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信息。三、总经理负责公司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将监测和评估结果报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司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日常管理工作,并向董事长提出工作建议,执行相关决议;制定、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方案;负责对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向上级报告。四、食品风险信息收集所获得的数据、结果、结论等相关信息实行保密制度,在批准公布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引用或对外公布。五、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分日常收集、专项收集和应急收集。日常收集是各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