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温岭市乐海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处理塘建设及排水渠疏浚工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温 岭 市 乐 海 水 产 养 殖 场 养 殖 尾 水 处 理 塘 建 设 及 排 水 渠 疏 浚 工 程招 标 人:温岭市乐海水产养殖场(盖章)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1358628279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联 系 人:杨桂芹联系电话:0576-86151909、137065423632018 年 11 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总则第二节 招标文件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发包价及
2、投标报价编制依据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五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第六节 开标第七节 评标第八节 合同授予第九节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第十节 纪律和监督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总则二、评标程序三、评标标准及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第六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第七章 工程预算书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温岭市乐海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处理塘建设及排水渠疏浚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为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乐海水产养殖场。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乐海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处理塘建设及排水渠
3、疏浚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养殖塘周边道路硬化、新建 C20 砼灌砌块石生态滤坝、内置过滤格栅、养殖场周边木桩竹篱支护、塘内清淤、排水渠疏浚等。道路硬化宽 1.5 米,长 292 米,面层为 10cm 厚 C25 砼。尾水处理塘 2 座,灌砌石滤坝 352 米,内置生态过滤格栅 20 道,塘周边木桩竹篱支护 803 米,进出水口 4 座,踏步 4 处,疏浚河道长度 1474.24 米。2.2 完工日期:60 天内2.3 本工程预算价:1818995 元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道路硬化、滤坝、塘内清淤、排水渠疏浚等工程。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
4、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书)。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www.tz-)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16:30 前至温岭市城东街道阳光大道 133 号广明大厦 12 楼 1206 室现场报名并支付相关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320 元,售后不退。4.2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
5、交的资料:(1)企业介绍信;(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4:30 整,地点为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小会堂。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2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tz-)公开发布。7. 其他事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8.
6、联系方式招标人:温岭市乐海水产养殖场 地 址:温岭市城南镇湾塘村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1358628279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温岭市城东街道阳光大道 133 号广明大厦 12 楼 1206 室联系人:杨桂芹 电 话:0576-86151909 13706542363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制内容项目名称 温岭市乐海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处理塘建设及排水渠疏浚工程建 设 地 点 温岭市城南镇乐海水产养殖场招标人 温岭市乐海水产养殖场 1 1.1工程说明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
7、限公司 2 2.1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3 2.2 工期要求 60天内4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道路硬化、滤坝、塘内清淤、排水渠疏浚等工程5 3.1 资金来源 自筹6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条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7 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8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 备会 不组织9 6.1 分包 不允许10 9.1投标人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11 9.2 招标人书面澄清招 标文件截止时间
8、 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12 10.1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4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制内容13 16.1 投标有效期 90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算)14 17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伍仟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7日 16:30 时整户 名:温岭市乐海水产养殖场 开户行:温岭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201000096584507 电汇或转账时需在用途栏中注明“乐海水产养殖场”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出(或转出)。15 18.2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商务标正
9、本一份、副本一份16 20.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与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2018年11月8日下午14:30时地点: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小会堂17 22.1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 点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8日下午14:30时开标地点: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小会堂18 30.1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5%采用现金形式:电汇或转账户 名:温岭市乐海水产养殖场 开户行:温岭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201000096584507 5二、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总则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标条件已经具备,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用承包人。1、工程说明1.1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第1项所述。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乐海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处理塘建设及排水渠疏浚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养殖塘周边道路硬化、新建 C20 砼灌砌块石生态滤坝、内置过滤格栅、养殖场周边木桩竹篱支护、塘内清淤、排水渠疏浚等。道路硬化宽 1.5米,长 292 米,面层为 10cm 厚 C25 砼。尾水处理塘 2 座,灌砌石滤坝 352 米,内置生态过滤格栅 20 道,塘周边木桩竹篱支护 803 米,进出水口 4 座,踏步 4 处,疏浚河道长度 1474.24 米。2. 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及
11、招标范围2.1 本招标工程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2.2 本招标工程工期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项所述。2.3 本招标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项所述。3. 资金来源3.1招标人的资金已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 投标人资格条件4.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审查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1)投标人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令招标
12、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 投标人不得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6(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二)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三)为本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四)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五)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六)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13、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5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标中如有瞒报、漏报、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取得中标资格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5.1投 标 人 可 自 行 对 本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和 周 围 环 境 进 行 勘 察 , 以 获 取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和签 署 合 同 所 需 的 资 料 。 踏 勘 现 场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由 投 标 人 自 己 承 担 。5.2招 标 人 向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有 关 施 工 现 场 的 资 料 和 数 据 , 是 招 标 人
14、 现 有 的 能 使 投 标人 利 用 的 资 料 。 招 标 人 对 投 标 人 由 此 而 作 出 的 推 论 、 理 解 、 结 论 概 不 负 责 。5.3 本 工 程 不 组 织 投 标 预 备 会 。6. 分包6.1 本 工 程 不 允 许 分 包 。7. 投标费用7.1 投 标 人 应 承 担 其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与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所 涉 及 的 一 切 费 用 。 不 管 投 标结 果 如 何 , 招 标 人 对 上 述 费 用 不 负 任 何 责 任 。7.2 中 标 人 在 合 同 签 订 之 前 , 须 向 代 理 机 构 支 付 本 工 程 招 标 代
15、 理 服 务 费 , 服 务 费为 中 标 金 额 的 0.5%( 不 含 税 ) 。第二节 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的组成8.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第六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第七章 预算书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8.2 除 本 须 知 8.1条 内 容 外 , 按 本 须 知 第 9、 10、 11条 发 出 的 对 招 标 文 件 澄 清 或 修改 内 容 , 均 为 本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对 招 标 人 和 投 标 人 起 约 束 作 用 。9. 招
16、标文件的澄清9.1 投 标 人 应 仔 细 阅 读 和 检 查 招 标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 如 发 现 缺 页 或 附 件 不 全 、 招标 文 件 中 存 在 含 糊 不 清 、 自 相 矛 盾 、 多 种 含 义 等 问 题 的 , 应 及 时 向 招 标 人 提 出 , 以便 补 正 。 如 有 疑 问 , 应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第 10项 规 定 的 时 间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包 括传 真 ( 号 码 : 0576-86152909) 等 可 以 有 形 地 表 现 所 载 内 容 的 形 式 , 下 同 要 求 招 标人 对 招 标 文 件 予 以
17、 澄 清 。9.2 澄 清 的 内 容 可 能 影 响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的 , 招 标 人 应 当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第 11项 规 定 的 截 止 时 间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发 给 所 有 已 报 名 的 投 标 人 或 在 温 岭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中 心 网 站 中 发 布 ,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查 阅 , 但 不 指 明 澄 清 问 题 的 来 源 。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9.3 投 标 人 在 收 到 澄 清 文 件 后 , 应 在 接 到 澄 清 文 件 后 一 天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18、 知 招 标人 , 确 认 已 收 到 该 澄 清 文 件 , 未 以 书 面 形 式 确 认 的 , 则 视 为 已 收 到 该 澄 清 文 件 并 明知 其 内 容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10. 1 在 招 标 文 件 发 出 后 , 招 标 人 可 以 书 面 形 式 修 改 招 标 文 件 , 修 改 的 内 容 可 能影 响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的 , 招 标 人 应 当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第 12项 规 定 的 截 止 时 间 前 发给 所 有 已 报 名 的 投 标 人 或 在 温 岭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中 发 布 , 由 投 标
19、 人 自 行 查阅 。 如 果 修 改 招 标 文 件 的 时 间 距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不 足 1 天 , 相 应 延 长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10.2 投 标 人 收 到 修 改 文 件 后 , 应 在 接 到 修 改 文 件 后 一 天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招 标 人 ,确 认 已 收 到 该 修 改 文 件 , 未 以 书 面 形 式 确 认 的 , 则 视 为 已 收 到 该 修 改 文 件 并 明 知 其内 容 。11. 招标文件的异议11.1 潜 在 投 标 人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有 异 议 的 , 应 当 在 投 标
20、 截 止 时 间 83 日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出 异 议 。 招 标 人 应 当 自 收 到 异 议 之 日 起 2 日 内 作 出 答 复 。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发报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12. 计价依据取费标准12.1 本 工 程 计 价 依 据 : 浙 水 建 【 2012】 42 号 浙 江 省 水 利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办 法 、 浙 江 省 水 利 水 电 建 筑 工 程 预 算 定 额 ( 2010) 、 浙 江 省 水 利 水 电 安 装工 程 预 算 定 额 ( 2010) 、 浙 江 省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台 班 费
21、定 额 ( 2010) 、 浙 江 省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设 计 概 ( 预 ) 算 编 制 规 定 ( 2010)12.2 取 费 费 率 按 水 利 三 类 工 程 计 算 , 取 费 标 准 按 浙 水 建 2016【 14】 号 、2018【 8】 号 文 件 规 定 执 行 , 具 体 费 率 见 下 表 :工 程 费 率 表 ( %) :项 目 费 用 措 施 费 间 接 费 利 润 税 金土 石 方 工 程 11.8混 凝 土 工 程 10.8钢 筋 工 程 7.56基 础 处 理 工 程 11.3疏 浚 工 程 10.8安 装 工 程4.5605 1012.2.1 采 用
22、 综 合 单 价 法 计 算 , 综 合 单 价 是 指 完 成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一 个 质 量 合 格 的规 定 计 量 单 位 项 目 所 需 的 直 接 费 、 间 接 费 、 利 润 、 补 差 和 税 金 , 以 及 一 定 范 围 内 的风 险 费 用 。12.3 编制有关说明:12.3.1 本 工 程 按 2010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编 制 规 定 及 浙 水 建 2012【 49】 号 文 规 定 执 行 ,人 工 预 算 单 价 调 整 为 69.6 元 /工 日 ( 包 括 机 上 人 工 ) 。 进 入 直 接 工 程 费 的 人 工 、 材 料预 算 价 限 价 为 : 人 工 48.76 元 /工 日 、 水 泥 300 元 /t、 钢 材 3000 元 /t、 柴 油 3000 元/t、 外 购 抛 石 30 元 /m3、 条 石 300 元 /m3、 外 购 砂 、 石 料 60 元 /m3。 超 过 限 价 部 分 作为 人 工 及 材 料 预 算 价 差 , 计 取 税 金 后 列 入 相 应 单 价 内 , 实 际 材 料 预 算 价 格 低 于 限 价的 按 实 价 算 。12.3.2 工 程 量 清 单 按 浙 水 建 【 2012】 42 号 浙 江 省 水 利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办法 计 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