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节能检测服务指南(实施清单)事项名称:特种设备节能检测权利类型:公共服务实施主体:省质监局事项编码:/服务类型:依申请服务一、基本要素1、联系人:赵 昆2、联系电话:0531-819036223、事项编码:4、事项名称:特种设备节能检测5、办件类型:承诺件6、实施主体: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7、事项类别:公用事业8、承办机构: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9、共同实施部门:无10、服务对象:公民、法人11、法定期限:无12、承诺期限:无13、服务时限说明:无14、投诉电话:0531-8190362015、咨询电话:0531-8190368816、提供方式:直接提供17、是否
2、收费:是18、常见问题:无19、备注信息:无二、办理条件1、条件序号:12、条件描述:特种设备(锅炉)使用单位、实际管理人,提出对在用锅炉进行节能检测的,均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3、备注信息:无三、申请材料1、材料名称:样品检验检测委托书2、是否必备:是3、原件份数:14、复印件数:05、材料介质:纸质6、材料类型:其他7、业务分类:申报提交材料8、材料附件:附后(已上传)9、备注:无10、排序:1四、收费标准1、收费名称:检测费2、收费依据:协议收费3、收费标准:根据检验检测项目核算收费4、收费类型:计算金额5、减免金额:无6、减免依据:无五、办事地址1、部门名称: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
3、、窗口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 939 号3、窗口名称:业务受理4、窗口序号:15、咨询电话:0531-819036886、投诉电话:0531-819036207、邮政编码:2501018、传真接收电话号码:0531-819036189、网办材料邮寄收件人:祝卫国10、收件人联系电话:0531-8190361011、电子邮箱:13、网址:14、交通指引:123 路公交车天辰路开拓路站下车东行 50米即至。15、办公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30(节假日除外)16、咨询岗位职责描述:接收资料、样品;审核委托单等资料填写规范性、准确性;解答咨询或提供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4、供咨询。17、备注信息:无18、地图位置:六、法定依据具体内容:1.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 (质检总局令第116 号)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时,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节能管理和设备的能效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应当要求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当检查结果异常或者偏离设计参数难以判断设备运行效率时,应当由从事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测试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能效测试,以准确评价其能效状况。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 号)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
5、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能效测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七、服务流程1、业务受理:提交申请资料,审核资料填写内容的规范性和完整性。2、检验检测:根据委托要求,依据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出具报告。3、报告发放:审核申请资料、缴费凭证,发放检验检测报告。八、网上公示网站链接: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服务指南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权利类型:公共服务实施主体:省质监局事项编码:/服务类
6、型:主动服务一、基本要素1、联系人:衣粟2、联系电话:0531-819036123、事项编码:4、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罐式车辆罐体检验5、办件类型:承诺件6、实施主体: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7、事项类别:公共安全8、承办机构: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9、共同实施部门:无10、服务对象:公民、法人11、法定期限:无12、承诺期限:无13、服务时限说明:无14、投诉电话:0531-8190362015、咨询电话:0531-8190368816、提供方式:直接提供17、是否收费:是18、常见问题:无19、备注信息:无二、办理条件1、条件序号:12、条件描述:危险化学品常压
7、容器、罐式车辆的业主或实际管理人,需要对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管式车辆依据标准进行检测,且检测项目在本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内的,被检测产品或样品状态符合检测标准要求的,均可办理。3、备注信息:无三、申请材料1、材料名称:样品检验检测委托书2、是否必备:是3、原件份数:14、复印件数:05、材料介质:纸质6、材料类型:其他7、业务分类:申报提交材料8、材料附件:附后(已上传)9、备注:无10、排序:1四、收费标准1、收费名称:检测费2、收费依据:协议收费3、收费标准:根据检测项目和检测工作量协商收费4、收费类型:计算金额5、减免金额:无6、减免依据:无五、办事地址1、部门名称:山东省质量技
8、术监督局2、窗口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 939 号3、窗口名称:业务受理4、窗口序号:15、咨询电话:0531-819036886、投诉电话:0531-819036207、邮政编码:2501018、传真接收电话号码:0531-819036189、网办材料邮寄收件人:祝卫国10、收件人联系电话:0531-8190361011、电子邮箱:13、网址:14、交通指引:123 路公交车天辰路开拓路站下车东行 50米即至。15、办公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30(节假日除外)16、咨询岗位职责描述:接收资料、样品;审核委托单等资料填写规范性、准确性;解答咨询或提供相关部
9、门联系方式供咨询。17、备注信息:无18、地图位置:六、法定依据具体内容: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1 号)第二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第四十七条: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七、服务流程1、业务受理:提交申请资料,审核资料填写内容的规范性和完整性。2、检验检测:根据委托要求,依据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出具报告。3、报告发放:审核申请资料、缴费凭证,发放检验检测报告。八、网上公示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