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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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初审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4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 司法鉴定人变更登记初审5 实施主体 桂林市司法局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8 联办机构 无。9 办理地点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30咨询电话 5808352 285079311咨询及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581325112 设定依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

2、办法(2005 年 9 月 30 日司法部令第 96 号)第九条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二)负责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工作;(三)负责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2督、检查;(四)负责对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五)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六)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条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有关工作。13 实施对象 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司法鉴定人。14 行

3、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自治区、设区的市两级共同管理。15 权限划分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 年司法部令第 96 号公布,2005 年9 月 30 日实施) 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一)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的;(二)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注销或者被撤销的;(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 行使内容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 年司法部令第 96 号公布,2005 年9 月 30 日实施) 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4、:(一)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的;(二)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注销或者被撤销的;(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7 通办范围 无。18 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设区的市级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申3请人颁布许可证。承诺办结时限4 个工作日19 实施条件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 年司法部令第 96 号公布,2005 年9 月 30 日实施)第十九条第二款 不申请延续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后,由原负责登

5、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二十条 注销登记条件:(一)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的;(二)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注销或者被撤销的;(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0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2、3、4环节名称 无。21特殊环节( 含 中 介服 务 ) 办结时限 无。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对申请人提交申请书(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

6、,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或 A3 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4纸的规格装订;2.“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标准 无。25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收

7、费依据 无。26 结果名称 关于准予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27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 5。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29 办理形式 单位办理。30 预约办理 可预约。31 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无需支付)。32 物流快递 自取。33 运行系统1.桂林市司法局政务审批系统。2.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3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过期未延续是否还要是直接注销?答:过期未延续还需走注销程序办理注销手续。35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5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

8、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审批档案。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36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受理、许可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而予以审批同意的;3.未严格审查申报材料,造成纠纷的;4.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5.擅自增设、变更涉及项目的审查程序或核准条件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37 备注6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中 法制

9、科负责人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低 法制科负责人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关 低分管局领导和法制科负责人4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低1.严格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等法律法规;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4.重大事项须经局党组审定。局领导附件:1.司 法 鉴 定 人 执 业 、 变 更 、 注 销 登 记司 法 鉴 定 人 注 销 登 记初 审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2.申 请 材 料 目 录3.司 法 鉴 定 人 注 销

10、登 记 申 请 表 ( 空 白 )4.行 政 许 可 决 定 书 ( 图 片 样 板 )7附件 1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初审(法定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4 个工作日)89附件 2 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 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材料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 描述 来源渠 道 签名签章 要求 备注1 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申请表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原件 否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本人签名2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原件否1 份 必要 广西区司法厅颁发3 居民身份证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复印件(原件备查)否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同执业机构所在地身份证10附件 3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申请表申报受理时间: 送审人签名: 申请人姓名 性别 民族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身份证号 执业证号申请人联系电话所在执业机构名称及联系电话申请注销原因本人签名: 年 月 日所在执业机构意见 (公章)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提供材料目录设区市司法局意见(属于区直司法鉴定机构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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