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污水处理厂平面及高程布置第一节 污水处理厂平面布置第二节 污水处理厂高程布置第一节 污水处理厂平面布置 污水处理厂厂区内有各处理单元构筑物、连通各处理构筑物之间的管、渠及其它管线、辅助性建筑物、道路以及绿地等。1.各处理单元构筑物的平面布置 处理构筑物是污水处理厂的主体建筑物,在作平面布置时,应根据各构筑物的功能要求和水力要求,结合地形和地质条件确定它们在厂区内平面的布置,应考虑: A. 贯通连接各处理构筑物之间的管、渠,应便捷,直通,避免迂回曲折。 B. 土方量作到基本平衡,避开劣质土壤地段。 C. 在各处理构筑物之间,应保持一定间距,以保证施工要求,一般间距要求510m ,某些有特殊要求的构筑物,如消化池,贮气罐等,其间距按消防有关规定执行。 D 各处理构筑物在平面布置上应尽量紧凑,以减少占地,同时减少各处理构筑物之间的管线长度。 E. 必要时考虑预留生长设施的扩建用地面积。 2.管渠的平面布置(1)除了在各处理构筑物之间设有贯通连接的管、渠,还应该设置能够使各处理构筑物独立运行的超越管线,当某一处理构筑物出现故障时,其后的构筑物仍然能够保持正常的运行。(2)同时还应设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