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月工作自查评估细则为了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完善学校各项评估机制。使学校各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给教师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更大程度的激励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月工作自查评估细则。一、常规教学每月专项检查、抽查。 (50 分)二、文明监督。 (20 分)依据少先队大队部检查记载,少先队辅导员汇总。得分=20月平得分/100。6、安全。 (10 分)班级安全教育(平安校园)及活动记载。班级安全隐患排查表。一项不完整扣 0.5 分。班级出现一次安全事故,酌情扣 1-10 分。四、教师值日。 (5 分)、
2、坚持护送路队。、坚持三操跟操。、坚持中午值日。 (4)办公室值日。一人次不到位的扣当月自查成绩 1 分。五 、中心工作。 (5 分)依据中心学校、学校安排而设定。六、资源运用。 (5 分)按要求使用。每月进行考核,考核 60%优秀记 5 分,30%称职记 3 分,10%合格记 1 分。七、奖励。 (5 分)1、文明监督每月按学校要求幼儿园为一组,一、二三年级为一组。分别评出星级班级,奖励班主任 5 分,3 分,2 分,教师 2.5 分,1.5 分,1 分。2、按时上交论文、案例等在当月每次加 2 分。3、在上级各项工作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在下月月工作总成绩中奖励 2 分。4、在上级各项工作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学校在下月月工作自查中根据情节轻重扣除 1-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