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医注册法令和条例摘录A 中医注册法令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PRACTITIONERS ACT释义第 2 条款 本法令中,除非文中另外注明 :“针灸 “是指在人体表面上或在人体表面附近运用任何刺激点的技术 (有针刺或无针刺 )来刺激人体的某一点或某些点,包括使用 电、磁、光和声等能量,拔罐和灸法, 以恢复人体的生理功能,或治疗人体的疾病或状况。B 中医执业者 (中医师注册 )条例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PRACTITIONERS (REGISTR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PH
2、YSICIANS) REGULATIONS定义条例 2在这些条例中,除非文中另有注明“传统中医药 ”( TRADITIONAL CHINESE GENERAL MEDICINE)是指:以 中医理论 为依据的( A) 针灸;( B) 诊断、治疗、预防或缓解任何疾病或任何疾病的 症状,或处方配给任何中草药;和( C) 调理人体的机能状态;“中医师 ”(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PHYSICIAN)是指从事传统中医药执业的人士。注册簿上登记的资历和受批准头衔的使用条例 6(1) 任何经注册人士不得:(A) 使用, 陈列或出版任何卡片,信笺, 名牌、 招牌, 公告,
3、传单, 招贴或展示在其执业 场所的通告等任何除了经在注册簿登记或经管委会批准使用以外的资历; 或(B)使用未经中医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任何与中医 执业有关的头衔、职务、职称。 (见附件 B)(2) 经注册人士必须遵守管委会不时所制订的有关资历或头衔的指导原则。注册头衔指导原则注册 头衔“ACUPUNCTURIST” “针 灸 师 ” 或 “REGISTERED ACUPUNCTURIST”“注册 针 灸 师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PHYSICIAN” OR “ TCM PHYSICIAN” “中医 师 ” 或“REGISTERED TRADITIONAL C
4、HINESE MEDICINE PHYSICIAN “ OR “ REGISTERED TCM PHYSICIAN” “注册中医 师 ”中医执业者的注册簿第 12条款(3) 经注册人士若有更改 姓名、工作地点、住家地 址或其他规定的细节, 必须在更改的 28天内以书面 通知注册官。( 4)经注册人士若不遵守上述( 3)条款申报更改将被视为有罪,定罪后可被罚款不超过 $1000。(5) 在国家登记法令 (CAP. 201)第 8条款下,已经申报更改住家地址者将被视为已循上述 (3)条款在自行申报日即已申报更改住家地址。C 中医 执业 者 (执业 、品行和道德 )条例TRADITIONAL CHI
5、NESE MEDICINE PRACTITIONERS (PRACTICE, CONDUCT AND ETHICS) REGULATIONS注册证书及执业准证的展示条例 4经注册人士必须:( A)在其主要执业场所显著地展示注册证书和 有效的执业准证原件;和( B)在其他执业场所显著地展示经 鉴定 的证书、准证副本。中医管理委员会撤销注册的权力第 19条款(1)如果管委会有足够的证据,认为经注册人士有做了任何下列行为时,可以撤销其注册: (A ) 以伪造或不正确的声明获得注册;(B) 用来注册的资历已经被颁发资历当局收回或撤销;(C)在其它任何国家已经注册从事中医执业或从事某方面的中医职务,但其
6、注册资格已被收回,撤销或吊销。(D)已经终止其所注册的中医领域的执业;(E) 未遵守其注册中所附带的条件;(F) 违反本法令下有关中医执业和行为的任何法 则;(G) 在新加坡或任何其它地方被判欺诈或不诚实罪名成立;(H)在新加坡或任何其它地方被判罪名成立,牵涉到人格缺陷不适宜保留在注册簿上;(I) 因不当专业行为或疏忽而被定罪;(J) 因任何不恰当的行动或行为被定罪,导致不适宜保留在注册簿上;(K) 因心理或生理疾病导致经注册人士无法继续在其注册领域安全和有效地执业。( 2) 经注册人士因涉及上述第 (1)(E)至 (K)条款中的任何一条款而可能被撤消注册,管委会可能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的惩罚措施来取代撤销注册:(A) 给予警告或谴责;(B)罚款不超过 $10,000:(C) 命令其注册附带管委会所设的条件,为期不超过 3年;(D)吊销其注册,为期不超过 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