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安康中心城市国卫巩固迎接国家级复审重点工作任务台账 序号 项 目 重点工作任务 责任 部门 完成 时限 督办 单位 1 宣传氛围营造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利用现有宣传阵地更换一期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中心城区各部门、各单位 2017年 6月底前 综合协调组 2 各双创片区做好沿街单位、商户国卫巩固和健康城市建设宣传,做好辖区公众信息发布栏、健康知识专栏管理维护。 各双创片区 2017年 6月底前 综合协调组 做好社区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公共部位健康教育和双创知识专栏设置、维护和规范管理。 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017年 6月底前 综合协调组 3 加强公园广场、物
2、业小区等人员聚集区固定健康教育专栏的更新维护,做好亲水广场健康长廊管理。 市住建局 2017年 6月底前 综合协调组 火车站、汽车站等窗口单位设置规范健康教育专栏,督促公共交通工具落实控烟劝阻,做好健康知识传播和公交站亭国卫巩固宣传工作。 安康火车站 市交通局 2017年 6月底前 综合协调组 4 加强控烟宣传和督导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建立控烟劝阻队伍,落实公共场所禁烟巡查。 市卫计局 2017年 6月底前 卫生创建组 强化健康小屋、健康自助网点居民健康服务规范化管理,完成重点部位固定健康标语建设,启动一江两岸健康步道工程,打造健康一条街。 汉滨区政府 2017年 6月底前
3、卫生创建组 5 组织开展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更换破损污浊广告灯箱和大型户外广告牌,保证宣传内容新颖,版面整洁,做到一店一牌、规范设置。督促户外广告经营业主利用大型显示屏滚动播放国卫巩固宣传标语。 市住建局 2017年 6月底前 城建城管组 督促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待建工地做好工地健康教育专栏内容更换和文化墙、围 挡围栏国卫巩固宣传版面的更新维护。 市规划局 2017年 6月底前 城建城管组 6 督促市政府网站做好市长信箱关于城市建设管理和国卫巩固群众投诉及舆情的交办、处理和回复,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双创信息和工作动态,加强双创正面引导和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 市信访局 2017年 6月底前
4、 督查考核组 - 2 - 序号 项 目 重点工作任务 责任 部门 完成 时限 督办 单位 7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认真落实单位卫生纳入社区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单位社区卫生督导检查,督促部门、单位和社区小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消除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拉乱挂和垃圾污染。规范单位社区垃圾收集、公厕管理等工作。 汉滨区 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2017年 5月底前 卫生创建组 8 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破损路面进行拉网式排查,落实路面修复维护。 市住建局 市公路局 2017年 6月底前 城建城管组 做好城区主次干道与人行道物理隔离,在保证畅通的情况下,合理施划背街小巷停车泊位,规范停车秩序,严管
5、乱停乱放。 汉滨区政府 2017年 6月底前 城建城管组 9 组织开展城区建筑工地、待建工地、拆迁工地和市政建设工地摸底调查,分清建筑类型,明确责任主体,督促按照行业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规范施工作业,强化卫生保洁。 市规划局 2017年 6月底前 城建城管组 10 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督促落实规范性垃圾转运设施及垃圾屋建设任务,全面取缔占道摆放垃圾斗和露天垃圾站台,做到生活垃圾密闭收集,日产日清。加大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频次,消除垃圾污染、乱贴乱画、乱设牌匾、乱堆乱放和卫生死角。 汉滨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2017年 6月底前 城建城管组 11 组织开展中心城区旱厕
6、摸底调查,分类建立改厕台账,按照倒排工期、分类改造的要求,全面消除建成区旱厕。 汉滨区政府 2017年 6月底前 卫生创建组 12 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建筑立面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消除可视范围屋顶垃圾污染和残垣断壁、违章搭建、影响观瞻建筑,并巩固成效。 市住建局 2017年 6月底前 城建城管组 13 做好公园绿地管理维护,消除裸露黄土和白色污染,落实一江两岸排污管口截污措施,防止污水直排。加快南山排洪渠雨污分流,启动实施渠顶加盖处理工程。 市住建局 2017年 6月底前 城建城管组 - 3 - 序号 项 目 重点工作任务 责任 部门 完成 时限 督办 单位 14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加强片区双创巡查
7、督查,督促沿街单位门店、住户做好门前四包责任落实,遏制出店占道经营、垃圾污染和马路市场反弹回潮。 各双创片 区 2017年 6月底前 督查考核组 15 做好城区公厕卫生保洁和改造提升,加大公厕三防及卫生设施更新维护,健全公厕指示标识和引导牌,全面实行城区公厕免费开放。 汉滨区政府 2017年 6月底前 城建城管组 16 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加大东关正街、东外环、西外环和安旬路、安恒路、枣园路、马坡岭、中渡路、张沟桥等重点路段管控,消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沿线乱搭棚罩、乱设牌匾、乱贴乱画、乱堆物料、乱排污水、乱停车辆,杜绝出店、占道经营行为,规范管理流动摊点,并巩固成效。 汉
8、滨区政府 高新区 管委会 2017年 6月底前 城建城管组 17 农贸市场卫生 规范农贸市场管理,落实划行规市、农残检测和活禽屠宰销售分区经营,做好自产自销果蔬菜台改造,加大市场清扫保洁和公厕管理,完善垃圾收集和重点部位三防设施,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平面图、健康教育及农残检测公示等标识标牌。 汉滨区政府 2017年 6月底前 城建城管组 18 制定便民市场改造提升方案 ,按照限定区域、限定品种、限定时间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流动果蔬摊点集中经营区,公示便民市场标牌和管理措施,引导流动摊点规范经营,加强便民市场环境卫生保洁,保证区域环境整洁、秩序顺畅。 汉滨区政府 2017年 6月底前 城建
9、城管组 19 督促城区早夜市摊点集中经营区做好上下水、三防、消毒、垃圾和泔水收集等卫生设施建设维护,落实饮食摊点备案管理和健康证公示制度,强化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消除明锅亮灶和露天加工制售,彻底取缔学校周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流动饮食摊点。 汉滨区政府 2017年 5月底前 城建城管组 - 4 - 序号 项 目 重点工作任务 责任 部门 完成 时限 督办 单位 20 食品安全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销售、餐饮服务、集体食堂、农家乐等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经营业主加强内外部环境卫生管理,完善证照、制度、量化分级等基本信息公示和温馨提示、控烟标识等,健全三防、洗消等卫生设施,规范餐饮油烟、餐
10、厨垃圾收集管理。加强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广场等重点部位及周边人员聚集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市食药监局 2017年 6月底前 卫生创建组 21 组织开展小餐饮、小作坊、食品小摊贩食品安全拉网式排查,消除无证经营和明锅亮灶。督促经营业主按照行业 标准在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相关证照、制度、量化分级等基本信息,完善和正确使用三防设施,健全洗消、垃圾收集等基本要素配套,规范食品原料存储和餐饮油烟处置,强化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大操作及经营场所移位清扫和保洁频次,消除塑料袋套碗和一次性筷子,并巩固成效。 市食药监局 2017年 6月底前 卫生创建组 22 以双创责任片区为单位,
11、组织开展“三小”、“五小”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行业规范、业务技能、病媒防制、食品安全、文明礼仪等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规范经营意识 各双创片区 2017年 5月底前 卫生创建组 23 重点场所卫生 督促城区大中型宾馆饭店、公共浴池、歌城影院等公共场所落实环境卫生、健康教育、控烟禁烟、病媒防制等工作,完善公共场所温馨提示和警示标识,规范悬挂证照、制度、量化分级等基本信息公示。 市卫计局 2017年 5月底前 卫生创建组 24 组织开展洗浴足浴、美容美发、旅馆宾馆、歌厅网吧等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加大车站广场、医院学校、农贸市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等重点部位周边五小行业拉网式排查,督促经营业主在醒目
12、位置设置量化分级公示、控烟标识、温馨提示,按照行业标准配备公共用品消毒设施和专用工具,加强从业人 员个人卫生管理,落实室内控烟劝阻措施,消除无证经营行为,并巩固成效。 市卫计局 2017年 6月底前 卫生创建组 - 5 - 序号 项 目 重点工作任务 责任 部门 完成 时限 督办 单位 25 病媒生物防制 按照病媒生物防制单位责任制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治理和重点部位防制设施建设,消除露天垃圾、积水、粪坑和废旧轮胎,翻缸倒罐、堵洞抹隙。 中心城区各部门、各单位 2017年 5月底前 卫生创建组 26 做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居民小
13、区等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集中消杀和固定毒饵站建设,按照统一时间、统一药械、统一行动的要求 ,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规范性消杀,并巩固成效。 市爱卫办 2017年 5月底前 卫生创建组 27 持续做好鼓楼街、文昌路、培新街、骆家庄巷等 4 个夜市城和 6 条餐饮门店集中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消杀服务项目示范,确保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沿线和学校医院、农贸市场、车站广场、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周边蛋糕房、卤菜店、餐饮门店三防设施基本达标,并巩固成效。 市食药监局 2017年 5月底前 卫生创建组 28 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加强院内外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消除垃圾污染、卫生死角和乱
14、堆乱 放,按照标准落实医院健康教育、病媒防制等工作,加强医院控烟劝阻和健康知识专栏、健康长廊管理维护,做好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医院食堂、公厕、垃圾站台及家属区卫生管理,并巩固成效。 市卫计局 2017年 6月中旬前 卫生创建组 29 组织开展医疗机构院内感染控制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和预检分诊点,健全标识体系,落实医务人员,公示就诊流程。 市卫计局 2017年 5月底前 卫生创建组 30 督促各级医疗机构按照标准设置医疗垃圾暂存点和医源性污水处置设施,完善标识体系和感染控制等要素配套,加强医疗垃圾收集、转运、暂存管理,确保医疗垃圾安全存储,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并巩固成效。 市卫计局 2017年 6月底前 卫生创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