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 号 2005-12-13附件 1: 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备案说明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补充购销合同)。该合同是指国内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国内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二、出口货物明细单。又称货物出运分析单或者信用证分析单。在出口交易中,对国外开来的信用证等凭证审核无误,并准备发货的情况下,为了使有关部门经办人在备货和办理其他各种手续时熟悉和了解该笔交易要求,通常都根据信用证的主要内容(或工厂发货单、出库单等)缮制出口货物明细单一式数份,分发各有
2、关单位或部门。三、出口货物装货单。装货单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只有经海关签章后的装货单,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才能收货装船、装车等。因此,实际业务中,装货单又称为“关单”。四、出口货物运输单据。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允诺将该批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交付给收货人的一张书面凭证。每份正本提单的效力是同等的,只要其中一份凭以提货,其他各份立即失效。它是国际运输中十分重要的单据,也是买卖双方货物交接、货款结算最基本的单据。“海运提单 ”、“运单”或收据都属于运输单据。除海上运输称做 “海运提
3、单”外,其它运输方式,称做“ 运单”或收据。航空运单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就航空运输货物运输所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不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不能转让流通。 铁路运单是铁路部门与货主之间缔结的运输契约,不代表货物所有权,不能流通转让,不能凭以提取货物;其中的“货物交付单” 随同货物至到站,并留存到达站;其中的“运单正本” 、“货物到达通知单” 联次随同货物至到站,和货物一同交给收货人;该单上面载出口合同号。货物承运收据也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我国内地运往港澳地区货物所使用的一种运输单据,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上面载有出口发票号、出口合同号;其中的“收货人签收” 由收货人在提货时签收,表明已收到货物。邮政收据是货物收据,是收件人凭以提取邮件的凭证。附件 2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编号:序号出口退税申报日期出口发票号企业办税员备案日期备案单证存放处页数企业制表人(签字): 企业财务负责人(签字):制表日期: 年 月 日(企业公章)注:1“出口退税申报日期” 和“备案日期”栏填到 “月、日”。2. “出口发票号 ”栏填写税务机关监制出口发票或企业自制出口发票号码(主要指出口商业发票),二者号码不一致的,应分别填写。3.“ 备案单证存放处” 栏应逐一标明每个备案单证的存放地点。4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本表栏次进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