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大连地区在库专家重新确认和新增评标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在库专家重新确认和新增评标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辽发改法规2018377 号)要求,现对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大连地区在库专家重新确认和新增评标专家选聘工作作出如下通知:1、评标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 8 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非在职公务员。(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三)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没有被终止评标专家资格的记录;(五)身体健康,年龄在 65 周岁以下;
2、(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申报材料1、 所 在 单 位 盖 章 后 的 辽 宁 省 综 合 评 标 专 家 库 专 家 申 报 表 2 份( 填 写 注 意 事 项 : 在 附 件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评 标 专 家 专 业 分 类 标 准 里 选 择 三 级 类别 专 业 , 最 多 选 五 个 ; 在 附 件 辽 宁 省 综 合 评 标 专 家 库 分 类 表 里 选 择 二 级 分 类专 业 , 最 多 可 选 三 个 专 业 及 代 码 。 )2、两寸彩色免冠近照 2 张;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4、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5、申请人职称证书原件
3、及复印件 1 份;6、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7、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文件。3、申报时间安排1、请大连地区在库专家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 至 2018 年 8 月 5日 ,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 递交本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2、大连地区新增专家请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 至 2018 年 8 月 5日 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 递交申请材料。4、申报材料递交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 号)五楼 19、20 窗口。5、联系方式:联系人:于濛濛电 话:0411-65850577附件 1: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报表附件 2: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附件 3: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