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安徽省学籍管理办法 安徽省礼品处理小组关于礼品收交、处理暂行办法 平常的工作和与人交往中,你有没有收到过礼金?礼品?有时候,可能出于各种缘由当场难以推脱,一些人会选择先收下,然后在事后主动向组织上缴。安徽省人民政府就此出台了相关方法,我收集了起来,仅供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礼品处理小组关于礼品收交、处理暂行方法 一、为妥当处理对外活动中收受的礼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75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办198776号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二、因公出国和在国内外事活动中接受外国人赠送的礼品,凡价值在人民币十五元以上的,应一律上交。省直各部门、各单位所收礼品,按系统分别上交省委办公厅、省人大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地、市各单位所收礼品,分别上交行署、市政府办公室或其指定部门。上述各负责礼品收交、处理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和办理详细事务,每半年将礼品处理状况向省礼品处理小组报送一次。 三、礼品收交、处理应按章办事,秉公办事。一般每半年集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