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加入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需提交的资料事项内容 银行加入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需提交的资料依据 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条件1、 依法在深圳开设分行或以上级别银行;2、 愿意出资或者以其他方式认购保证金,承诺遵守再担保体系运作制度并配合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中心(以下简称“再担保中心” )工作;3、 愿意给予再担保体系内贷款以规定范围之最大便利及优惠利率,愿意给予再担保体系内担保机构授信额度;4、 内设中小企业贷款专门机构和相应制度,并愿意提交给再担保中心查验审核。申请资料银行自愿加入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以下简称“再担保体系” ) ,在满足申请加入条件后,须
2、向再担保中心提交如下资料:1、 自愿加入再担保体系申请书一份;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4、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证明书;5、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6、 愿意出资或以其他方式认购保证金,承诺遵守再担保体系运作制度并配合再担保中心工作的承诺函;7、 愿意给以再担保体系内贷款以规定范围之最大便利及优惠利率,愿意给予再担保体系内担保机构授信额度的承诺函;8、 内设中小企业贷款专门机构和相应制度的证明文件;9、 总行同意加入再担保体系的批复复印件;10、 其他再担保中心要求提供的材料。注:1、 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涉及多页须加盖骑缝章。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备验,验后退元件。2、 所递交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编写目录。材料一经受理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