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补办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流程党支部调查核实党员身份1.向当事人了解入党情况(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间、通过接收党支部和审批党委、入党介绍人、时任支部书记和委员姓名职务及本人工作履历等情况) ,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及缴交党费情况。2.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真实性。3.调查党员档案材料遗失原因及相关情况。不确认或无法确认党员身份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党支部向上级党委提出补办申请,并附以下材料当事人作出入党情况书面说明。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
2、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情况的党员作证明) 。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党支部委员)。入党所在党支部提供入党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批准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和党员大会决议等证明材料,及支部决议复印件(摘抄件) 。入党所在党支部的上级党委提供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证明材料和党委决议复印件(摘抄件) 。填写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当事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 1 页至第 6 页。其中“本人经历” “奖励或处分” 、 “家庭主要成员” “主要社关系”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第 6 页末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注明“补填“ 字样。 确认党员身份召开支委会审查补办事项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参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是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且同意补办的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才能形成补办入党志愿书决议。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 ,并加盖党支部或单位公章;支部“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 8 页中, “决议”标题为“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 ,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签名。 党委研究并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党委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 10 页“党委审批意见“ 栏,党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和上述证明材料归入党员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