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 建设运行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 规范我市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的建设运行管理,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和制度化管理,根据 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济南市深入推进“十大行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十大措施(济厅字 2016 44 号)、 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 ( 济政办字 2017 1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以区为主、区建市补、全市共用”的原则,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由各区人民政 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建筑垃圾临时
2、消纳场的备案登记;各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局)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的选址、建设、日常运行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审批程序: (一)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审批牵头单位(一般应为各区城管局或行政执法局)提交以下材料 : - 2 - 1、临时消纳场建设申请书; 2、临时消纳场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3、用地权属单位或个人,所在社区或村民委员会、辖区街道办事处(镇)出具的意见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四至证明 ;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 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审批牵头单位(一般应为各区城管局或行政执法局) 接到申报
3、材料 5日内,会同市城管局渣土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踏勘; (三)踏勘后符合条件的由建设单位填写济南市建筑垃圾临时 消纳场 建设申报表(见附件 1),经报纸公示无异议的,批准建设。由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局)确认运距(见附件 2),由市城管局委托专业测绘单位实地测量认定容量; (四) 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审批牵头单位(一般应为各区城管局或行政执法局) 将批准建设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 所需备案材料(见附件 3)报市城管局进行备案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第五条 建筑垃圾临时 消纳场 建设 应按照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的建设标准 (见附件 4)要求进行,经市城管局、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对消纳场行联合验收,填写 建筑
4、垃圾临时消纳场验收表 (见附件 5),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在济南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公布。 - 3 - 第六条 建筑垃圾临时 消纳场 运行管理应符合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八全”治理标准 (见附件 6),不得擅自拒绝收纳建筑垃圾,并配合建筑垃圾运输联单管理,逐日向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 报作业情况。 第七条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封场要求: (一)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达到原设计容量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消纳建筑垃圾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建设单位应当对场内所有堆高的渣土进行推平、压实、整理,除险加固。 (二)对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内裸露的渣土要进行全部覆盖(或绿化),并达到相关要求
5、。 (三)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建设单位要向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局)提出封场申请,填写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封场现场验收表(见附件 7)。 (四)经市、区两级城管等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后正式封场,并由区城管局(城 管执法局)通过报纸公示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市城市管理局对各区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的运行管理实行月考核制度,按照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月考核计分标准 (见附件 8)对各区消纳场进行考核。 第九条 奖惩措施及补助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条 本办法下发之日起施行。 - 4 - 附件: 1. 济南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建设申报表 2. 济南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运距认定书存根 3.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的备案登记材
6、料 4.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的建设标准 5.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验收表 6.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八全”治理标准 7.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封场现场验收表 8.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月考核计分标准 - 5 - 附件 1 区域: 编 号 : 济南市建筑垃圾临时 消纳场 建设申报表 建设单位 (盖章) 名 称 位 置 申报时间 - 6 - (开工前原貌照片) - 7 - (位置示意图) - 8 - 名称 位置 四至范围 基础 参数 长: 米, 宽: 米, 深: 米; 平均运距: 千 米; 总面积: 亩; 预 消纳建筑垃圾总容量: 立方米。 其它说明: (以上尺寸未经专业测绘部门测量,仅为参考) 建设设
7、施 标准 临时消纳场建设单位 意见 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土地产权 单位意见 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9 - 所在镇或 办事处意见 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区城市管理局意见 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此表一式 4 份,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局),所在镇或办事处、 土地产权单位、建设单位各 1 份。 2、此表作为有关政策执行、统计考核的依据,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签署意见、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请妥善保存。 附件 2 编 号: 济南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运距认定书存根 区 年 月 日 名称 位置 运距 线路 临时消纳场建设 单位负责人签字 区城市管理局 签字 - 10 - 编号: 济南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运距认定书 区 年 月 日 名称 位置 运距 线路 临时消纳场建设 单位负责人签字 区城市管理局 签字 附件 3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的备案登记材料 1、济南市建筑垃圾消纳场临时消纳场建设申报表; 2、建筑垃圾消纳场临时消纳场验收表 3、济南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运距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