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绩溪县溪马河(三期)防洪工程 交 易 文 件 发 包 人 :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代 理 机 构: 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 2 总 目 录 第 1 章 交易公告 第 2 章 供应商须知 第 3 章 交易 第 4 章 评审办法 第 5 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 6 章 拟签订的合同条款 第 7 章 工程预算书 3 第一章 交易公告 绩溪县溪马河(三期)防洪工程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项目绩溪县溪马河(三期)防洪工程已由发改审批 20185 号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发包人为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交
2、易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交易。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建设概况: 本工程位于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溪马河, 项目内容包括:新建挡土墙、生态护城、阶梯型箱式砌块挡墙,预留涵管 ,预算价约 98 万元。 2.2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为 120 日历天。 2.4 工程交易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已加入 2017 年 绩溪县水利工程施工类小型 供应商库 ,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
3、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的项目经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交易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 年 5 月 29 日 15 时 整前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网( )下 载(获取)交易文件、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5.2 交易文件售价: 200 元 /份,交易现场支付,交易文件售后不退。 6.交易保证金: 6.1 交易保证金: 壹万玖仟 元整。 6.2 供应商应在 2018 年 5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 前将交易保
4、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否则按未响应处理。 账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县支行 账号: 93400801000284889500489 4 7响应文件的 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 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新财政大楼西侧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8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明标明投”评
5、审方式。第一步,编号。 交易会现场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对各供应商按响应文件递交的签到顺序进行编号;第二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发包人代表公开摇号确定供应商代表;第三步,摇号。在监督人员监督下,供应商代表摇出一个球号,由发 包人代表 (或发包人授权的代理机构) 对摇出的球号对应的供 应商进行资格及响应文件符合性的审查,若通过则为唯一成交候选人,若未通过,则按照以上方式继续摇号和审查,直至确定唯一成交候选人。 9、联系方式 发包人: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胡宇红 联系电话: 0563-8153568 代理机构: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佳佳 联系电话: 0563-8160
6、311 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琳娜 联系电话: 0563-8173106 绩 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5 月 23 日 5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发包人 名称: 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 联系人 :胡宇红 电话: 0563-8153568 2 代理机构 名称: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东怡小区 1 号楼 联系人:余佳佳 电话: 0563-8160311 3 项目名称 绩溪县溪马河(三期)防洪工程 4 建设地点 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溪马河 5 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 6 资金落实
7、情况 已 落实 7 交易范围 交易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8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9 质量要求 合格。 10 供应商资质条件 详见交易公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 6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3 交易预备会 不召开 14 分包 / 15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 1 天 16 交易文件澄清、修改、 补充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在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 上公布。不再以纸质书面通知各供应商,各 供应商有义务自行及时上网查阅。 (不及时查阅网站造成的投标差异,后果由 供应商 自行负责)。 17 响应文件的构成 响应文
8、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法人授权委托书; ( 2)响应函; ( 3)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项目经理资格 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供应商 出具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函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拟派项目经理若有下列情形时应和无在建工程承诺函一起提供的作为评审依据的证明材料:通过网站和百度( Baidu)输入关键字“单位全称 +人员姓名”在互联网搜索,网络等媒介上公布的项目经理按评标结果公示中公示的工期有在建项目的或未公示工期项目未完工的,应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符合有关规定已变更的证明材料
9、(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工程项目相应的监管部门备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原件 备查 ),未公示工期已完工的项目应提供交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 备查 (原件上必须有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公章,缺一不可) ; ( 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 5) 项目经理简历表; ( 6)交易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响应资料; 备注:资格审查资料不齐全,导致资格审 查无法认定的,按未响应处理。 18 交易响应有效期 30 日历天 7 19 交易保证金 时间: 2018 年 5 月 29 日 15 时前到账。 形式:必须从供应商的单位基本帐户汇出,不接受现金、银行汇票。 具体要求详见公告 注意事项: 1.备注栏注明
10、: XX 工程交易保证金。 2.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开具交易保证金交纳收据,按交易文件规定时间直接退还至供应商交款账户。 3.响应文件中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可以是银行出具转账回执原件或复印件、或网上银行打印的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4. 交易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 交易 保证金经发包人同意,直接退付至该供应商汇入帐户。 成交供应商的 交易 保证金的退付:施工合同签订后 5日内 需持合同和公管局出具的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函退还 交易 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的 交易 保证金直接退付至该成交供应商的汇入帐户。 20 履约保证金及成交通知书 履约担保金额:成交价的 10%。 履约担保形式:银
11、行转账 收款单位:绩溪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一: 20000126839010300000018 开户行一:安徽绩溪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二: 100264020700010001 开户行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绩溪县支行 以 上两个账户投标单位任选一个将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汇入即可。 注意事项: ( 1)备注栏注明:工程项目履约金 ( 2)成交人凭履约金缴款凭证到县公管局开具通知函后,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咨询电话: 0563-8173108 联系人:绩溪县公管局 胡红莲 ( 3)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成交结果公告由供应商自行在网上查看,不再另行通知)起 2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
12、保证金并领取成交确认通知书。否则,视同放弃成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8 按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处 理。 ( 4)履约保证金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21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为一正叁副 22 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及要求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放入同一个包装袋密封。包装袋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23 响应文件封套标记内容要求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在 年 月 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2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13、29 日 15 时 0 分 (北京时间 ) 25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室 26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退还响应文件的情形 : 无 27 交易时间和地点 交易时间 :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交易地点 : 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28 交易结果 发包人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网上公告交易结果, 交易结果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绩溪县人民政府网( )上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9 工程预 算价 工程预算价为 978786.72 元(含暂列金额 50000.00元、暂估价 5000 元) 9 30 响应报价编制要求 本项目按本交易文件所附工
14、程预算价下浮 15%进行报价,预算书中的工程量清单内的综合单价同比率下浮。供应商应认可此报价并自愿报名竞标。(安全生产费及暂列金不下浮) 响应 报价 =(工程预算价 -暂列金额 -暂估价) *( 1-下浮率) + 暂 列 金 额 + 暂估价 =( 978786.72-50000.00-5000 ) * ( 1-15% )+50000.00+5000.00 =840218.71 元。 31 参加交易会议的供应商, 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参加交易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委托代理人必须是 2017 年小型工程项目供应商库入库企业一览表中登记的委托代理
15、人。 (不符合要求的按未响应处理) 32 发包人对本交易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33 若参加交易会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发包人应当依法重新交易。 34 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标准的 60%收取, 并包含在响应报价的单价、合价与总价中,不单独报价。 35 特别约定:溪马河河道下游约 48 米的阶梯型箱式砌块挡墙需在梅雨季节前完成施工,确保挡墙不被水毁。 10 第三章 交易 1、 交易 1.1 交易会议开始之前由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各供应商 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项目供应商须知第 17 项),未按交易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
16、文件将被拒绝。 1.2 本项目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27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交易会议,所有供应商代表应准时参加交易会议。 1.3 交易会议由发包人或其代理人主持。 1.3.1 交易会现场 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 对各供应商按响应文件递交的签到顺序进行编号; 1.3.2 在相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由发包人公开摇号确定供应商代表。 1.3.3 供应商代表在相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摇号 并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授权委托的代理机构)审查合格后 确定唯一成交候选人。 2、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1 交易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1.1 供应商未参加交易会或交易会迟到的 或参加会议的人员不符合要求的; 2.1.2 响应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交易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响应无效处理: ( 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且未经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委托代理人没有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 2)未按交易文件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 ( 3)未按交易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4)响应文件中载明的项目质量、工期、报价等不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 ( 5) 资格审查资料提交不齐全导致资格审查无法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