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免试推荐研究生综合测评方案.doc

上传人:da****u 文档编号:1054195 上传时间:2018-11-2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5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律系免试推荐研究生综合测评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法律系免试推荐研究生综合测评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法律系免试推荐研究生综合测评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文件- 1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测评方案一、综合测评成绩构成综合测评主要内容为:平均学分积、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其中平均学分积占综合测评成绩的 85%,专业技能占 10%,综合素质占 5%。具体评分构成见下表:综合素质(占 5%)专业技能(占 10%)平均学分积(占 85%)专业考试(占5%)相关技能(占5%)德育(占 2%)社会工作及社会活动(占3%)二、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一)资格审核符合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全部条件(具体条件见“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 。(二)评分细

2、则综合测评包含平均学分积、专业技能、综合素质三个部分。1.平均学分积即学生已修课的平均学分积,占综合测评总分的 85%。2.专业技能专业技能评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 10%,其中专业考试占 5%,相关技能占 5%。专业考试部分以闭卷考试或其他形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科研素养。相关技能部分包括英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科研能力和其他技能。具体计分办法如下:(1)英语水平根据申请者参加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成绩记分,每人仅报一个最高分。四级优秀(原标准 85 分,新标准 600 分) ,0.2 分;六级通过(原标准 60 分,新标准 425 分) ,0.3 分;六级优秀(原标准 85 分,新标准

3、600 分) ,0.5 分。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文件- 2 -(2)计算机水平根据申请者参加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成绩记分。二级通过,0.2 分。(3)科研能力(最高累计不得超过 4 分)(说明:科研项目必须为正式立项的项目,学生参与或主持科研项目须有书面证明;是否属于学术性成果由专业审核小组进行认定;学术性成果加分由专业审核小组根据成果质量和个人贡献进行确定。 )参与教师或学生主持的科研项目,0.1 分,不累计加分;主持各类科研项目但尚未结题,0.1 分;主持校级科研项目且结题通过,0.2 分;主持校级科研项目且结题优秀,0.3 分;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结题通过,0.3 分;主持市

4、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结题优秀,0.4 分;发表一般学术刊物论文,每篇不超过 0.2 分,累计不超过 0.4 分;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每篇不超过 0.6 分,累计不超过 1.8 分;发表 CSSCI 或 CSCD 核心期刊论文,每篇不超过 2 分;发表 SCI、SSCI 等国际期刊论文,每篇不超过 4 分;参编著作、论文集等其他学术成果由专业审核小组确定加分,累计不超过 0.3 分。(4)其他技能(最高累计不得超过 0.3 分)包括与科研相关但未能包含在以上各项之中的技能,由学生个人申报,专业审核小组认定。3.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评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 5%。其中德育评分占 2%,社会工作及社会活动评

5、分占 3%。(1)德育评分(最高累计不得超过 2 分)A、在校期间荣获市级以上(含市级)三好学生、三好标兵、优秀团员、团员标兵及校级优秀党员荣誉称号,0.7 分;在校期间荣获校级三好标兵、团员标兵荣誉称号,0.5 分;在校期间荣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及院级优秀党员荣誉称号,0.3 分;在校期间荣获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0.1 分;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文件- 3 -以上荣誉称号加分同一年度只取最高分,不同年度取当年最高分累加。B、在校期参加过成份献血或普通无偿献血,0.1 分。(2)社会工作及社会活动评分(最高累计不得超过 3 分)A、代表班级、学院或学校参加各项活动和比赛

6、,并有突出成绩和贡献。获奖:市级以上(含市级)第一名,1 分;第二名,0.8 分;第三名及其它奖项,0.6 分;校级第一名,0.5 分;第二名,0.3 分;第三名及其它奖项,0.2 分;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活动未获奖和获院级奖项,0.1 分;相同项目取最高分,不按年度累加;不同奖项累计加分不超过两项;集体项目按获奖对应评分的 50%计算。B、担任各级学生社团和组织的学生干部并满一年,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并有突出成绩和贡献。获优秀学生干部奖:市级以上(含市级) ,1 分;校级,0.5 分;院级, 0.2 分;担任干部未获奖:校级主席团成员,0.7 分;校正部长级、院主席团学生干部、学生党支部书记,0.5 分;校级副部、学院副部及以上、班级班长支书、学生党支部委员,0.3 分;其余,0.1 分;以上获奖取最高分不累加。三、本综合测评方案自 2016 年 12 月开始实施。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16 年 12 月 15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