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申请人姓名 性别 配偶姓名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结婚时间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免冠 1 寸近照户籍地址家庭住址生育或收养情况生育子女 姓 名 性别 年 月生收养子女 姓 名 性别 年 月生声明: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写内容真实,且未享受过退休金加发 5%或退休时一次性计生奖励补助;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村(居) 委会意见(盖章)经办人: 年 月 日镇(街道)卫生计生局意见(盖章)经办人: 年 月 日区卫生计生局意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备注申请人签名: 电话: 年 月 日注:1、此表一式两份,村(居)委会、镇(街道)卫生计生局各存一份。禅城区户籍人员不需填写此表,由系统直接导出禅城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表 。南海区、高明区不需加具区卫生计生局意见。2、夫妻双方的户籍不在同一地的,分别向各自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3、提交申请表时,需一并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结婚证、近期 1 寸免冠照片,以及卫生计生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提交复印件各 1 份,并当场出示原件核对。24、离婚或丧偶的单亲家庭,在“备注”栏中注明,并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材料或配偶的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