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陆家明校友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定办法为了更好地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大胆创新,发展良好个性,同时促进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风、学风建设,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友陆家明先生(上海新新桌球俱乐部总经理)的支持下,特设立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潘序伦教育发展基金会“陆家明校友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申请“陆家明校友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和学生公寓及其他有关规定,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3.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在籍学生,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且当学
2、年平均绩点不低于 3.5。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申请“陆家明校友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必备条件:1、累计获得过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两次以上奖学金(含一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2、担任学院或学校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或担任班级团支书、班长职务满一年。三、评选范围及人数1、评选范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干部;2、人数:全校每年评选出 6 名同学获得此项奖学金。四、评审办法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2员或班主任、以及主要学生干部组成的学院评审小组,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任组长,采用学生个人自评、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评
3、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凡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个人,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表。3、各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学生处,每学院不超过 1 名,推荐名单必须经过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4、校团委根据评比办法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潘序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审议并投票评选出6 名获奖者。5、经潘序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小组评选的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即行发布表彰决定。五、评奖时间每年 11 月中旬。四、关于奖励每名获奖者获得 5000 元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五、其他本办法由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潘序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3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潘序伦教育发展基金会二一八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