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考试考场规则一、考生在考试开始前 20 分钟凭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入座,并将证件放置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查。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将所携带的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报刊、手机 (手机应设置为关闭状态)、电子记事设备等主动放在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三、考生可以携带钢笔、圆珠笔和非立体式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 进入考场和考试座位。四、考生发现试题分发错误,实体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五、考生应当按照要求用蓝色、黑色、 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答题。六、考生在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如确有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七、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并尽速离开考场。八、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九、考生因个人原因,如姓名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号填写错误等造成成绩差错或考后无法注册的,后果自负。十、考生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参照河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