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 目实施方案按照中国科协关于实施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的要求,中国科协决定启动实施“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引导、支持学会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模式、评价标准,培育造就大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打造国家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人力资源保障。一、目标任务实施“青年人才托 举 工程” 项目,旨在创 新科协系统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挖潜方式、评价体系、培育模式,与杰出青年科学家奖、杰出科学家奖一起,形成中国科协系统选拔、培育、评价、奖励卓越科技人才的创新体系。1组建工作平台。引导、推动学会组建学会联合体,重点支持学
2、会以学会联合体为平台积极参与“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充分发挥平台集聚基 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工程设计资源,跨学科、行业、地域、组织界限,机制灵活、多元协同等优势,创新科技人才资源开发新途径;2创新工作机制。鼓励学会联合体、学会积极探索对科技人才职业生涯早期扶持的有效路径,自主设计、改革创新,形成具有科学共同体特色、小同行认可,由崇高学术声望和高尚人格风范的高水平科学大师保举和指导,精准专业培养与科技视野拓展、职业精神养成相结合,学术操守和道德理念、学问和人格融合发展的青年科技人才发现、举荐和培养、评价机制;3突出工作重点。大力扶持有较大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 小人物” ,采用以 奖代补
3、、稳定支持的方式,支持 200 名左右 30 岁上下青年科技人才潜心研究、深入探索,帮助他们在创造力黄金时期做出突出业绩,努力成长为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社会责任感强、综合素质全面、具有国际视野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成为国家主要科技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的重要后备力量。二、实施原则1服务大局,明确目标。坚持把学会服务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学会持续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学会服务凝聚科技工作者,特别是扶持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成才的能力。引导学会面向大学科领域或全产业链组建学会联合体,以学会联合体为工作载体,积极探索对青年科技人才选拔、扶持和评价的有效路径和创新模式。
4、2探索路径,创新模式。试点先行,支持学会转变观念、更新理念,把人才资源开发放在科技创新最优先的位置,形成鼓励青年学者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包容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青年人才扶持和培育模式;突破体制机制束缚,不拘一格、不惟常规传统,建立更为灵活多样的青年人才选拔机制;针对不同学科领域、不同专业类型人才特点,创新人才评价体系和标准,分类探索形成拔尖创新青年科技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为国家人才制度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案例。3稳定支持,加强监管。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基础上,积极募集社会资金,连续 3 年对试点工作进行持续稳定支持,不断激发学会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适合青年科技人才潜心研究、激发
5、创新、崇尚道德的良好环境。项目实行年度绩效检查,优胜劣汰滚动机制;项目结束后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效果进行评估。三、项目重点1支持范围。围绕国家科技发展前沿和重大战略需求,重点支持聚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能源材料、生命科技、资源环境、土木建工以及基础学科等领域的学会联合体,以及遴选若干优秀的大综合性学科特点的学会开展试点,有相关自筹经费以及工作基础的优先立项支持。2支持重点。重点支持学会联合体、学会举荐、扶持、评价青年科技人才职业生涯早期发展的工作方案,引导学会发挥好小同行聚集和学术权威性优势,创新人才遴选方式,建立人才扶持机制,改进人才评价方法,拓宽人才培养资金募集途径,建立人才、专家数据库等,
6、形成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的工作机制,推动学会服务科技工作者、凝聚科技工作者的能力显著提升。3支持内容。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自主进行科研设计、选题,在促进产学研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多地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在有影响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等,为他们脱颖而出开辟“绿色通道” ,为他们 潜心研究提供更有力的保障,激励青年科技人才树立科学精神、培养创新思维、挖掘创新潜能、提高创新能力,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不断超越。四、立项条件1平台制度化。学会联合体申报项目不是学会联合申报项目。学会自愿组建非法人联合组织,重在创建学科和人才间有机互动、协同高效、资源开放共享
7、的长效机制,形成共谋发展、联合攻关、协同改革的稳定体系,探索解决分散封闭、交叉重复等碎片化、 “孤岛” 现象的有效途径。学会 联合体须具备章程协议、组织架构、运行规程、功能规划等基本要素,每年度要有一个明确的学会承担联合工作、功能实现的法人责任。2学会有能力。学会联合体、学会须具备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发展的学科优势、专家优势、资源优势、制度优势和综合实力,在人才举荐、扶持、评价方面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学会联合体、学会应深入设计切实可行的青年科技人才发现、举荐和培养工作方案,探索建立青年科技人才扶持、服务长效机制,为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成才搭建平台。学会联合体、学会在申请材料中应明确工作思路、发展重点、
8、方案设计、组织保障、能力基础、工作进度安排、考核指标以及资金使用方向等内容,为项目实施、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3青年富潜质。学会联合体、学会拟扶持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年龄原则上在 30 岁上下,科研一线潜心工作,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具有学术研究或创业潜质,学风道德优秀,应由不少于 3 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并具名同意推荐,其中至少1 名专家承担指导、扶持责任。4托举靠专家。学会联合体、学会须建立青年科技人才托举的专家团队,倡导学术大家不仅要做科技创新的开拓者,更要做提携后学的领路人,自觉肩负起培养青年科技人才的重任,甘为人梯,言传身教,慧眼识才,勇于担
9、当,变程序选人评人、程序培养人,为学术大家选人评人、学术大家培养人,不断发现、培养、举荐人才,为拔尖创新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铺路搭桥。五、工作计划“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项目,按照学会申 报、答辩评审、立项实施、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组织实施。1学会申报。中国科协向所属全国学会发布“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公布 实施方案,启动申报工作。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根据申报条件自愿申报,重点支持学会联合体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对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2答辩评审。按照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有关要求,根据“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项目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支持重点等内容,制定评审办
10、法,研制评审指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采用学会联合体、学会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3立项实施。立项试点支持的学会联合体、学会,应按要求提供获支持的青年科技人才名单及其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以及学会联合体、学会对其的扶持措施、组织保障和绩效考核报告等相关书面材料,建立长期跟踪评价人才数据库及培养扶持专家库,做好数据积累和工作总结。4检查验收。试点学会联合体、学会要按要求提交年度绩效报告,项目结束后提交自评报告、经费使用财务审计报告。中国科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试点学会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成果评估验收。六、实施步骤“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项目实施分三个阶 段组织开展:12015 年,部署启动
11、阶段。发布“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项目实施方案,启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遴选一批学会联合体、学会进行试点,培育 200 名左右青年科技人才。中国科协设立专项资金,对立项的试点学会联合体、学会提供资助经费,支持其选拔扶持的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资助标准按每人 15 万元安排。22016 年,全面实施阶段。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根据社会资金募集情况,对立项试点学会联合体、学会资助进行动态调整。32017 年,总结完善阶段。完成“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项目资助目标,对试点学会联合体、学会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凝练出科协系统对青年科技人才选拔、扶持和评价的有效路径和创新模式,对典型案例进行有序复制、初步推广,为进一步扩大试点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