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员信息录入维护标准说明:1、红色字为必填项目,其它为选填项目,选填项目可不填写。2、各二级学院请按2010级专业和班级顺序,把信息粘贴在同一个“excel”文档的同一个工作区。3、未尽事宜咨询电话:15124511998【专业班级】按学校统一编排班级简称。例如:会计102班【姓名】录入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正在使用的团员姓名全称,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身份证号码】录入该团员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身份证号码。请用半角数字填写。【民族】选择该团员归属的、国家认可的、在公安 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族。【政治面貌】选择该团员的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 团员
2、,已经 入党的团员选择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入党年月】录入按党章规定该团员入党的日期,按公历录入,采用“ 年月”格式,6 位数字连写,如“200611”,表示 2006年11月。【入团年月】录入按团章规定该团员入团的日期(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按公历录入,采用“ 年月”格式, 6位数字连写,如 “200611”,表示2006年11月。【全日制教育学历】填写“ 大学本科 ”或“大学专科”。【团员所在领域】填写“ 学校 ”。【固定电话】录入该团员的固定电话,不多于40位半角字符。【移动电话】录入该团员的移动电话,限32位半角数字。如无移动电话的,可填写同寝成员的手机电话。【电子邮箱】录入该团员的电子邮箱,按电子邮箱标准格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