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信托基础信 托 基 本 知 识信托 “ 信 ” 是信任, “ 托 ” 是委托,信托就是信任委托。 信托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是信托投资公司根据人民银行和有关监管机构规定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信托文件,用于揭示并告知投资者关于某一特定信托项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相关信息,主要内容包括:推介时间、规模、信托期限、投资管理等。 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1、信托财产 指信托关系中,由委托人移转 所有权 予 受托人的 财产2、信托 管理中产生的 财产信托行为的主体信托行为的客体信托财产 信托行为的主体和客体 信托的法律关系被投资项目受益人交付管理运用 收取信托报酬信托财产信托公司投融资获取收益交易对手委托人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商业银行收益分配资金托管 资金监管银监会监管 信托的历史沿革次数 时间 原因 结果第一次整顿 1982年 变相的存贷业务过多 确定业务范围第二次整顿 1985年 贷款投放 业务清理,明确资金来源。第三次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