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服务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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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附件 2省食品 药 品 监 督管理局公共服 务 事 项 服 务 指南1.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 20 号): (二十五)加强宣 传和科普教育。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各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 等各 类宣传科普活 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 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承办机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处三、服

2、务对象个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四、服务条件无五、服务流程2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统一部署,统一印制海报、知识手册等宣传品,联合 16 个地市同时开展活动,并邀请数十家知名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六、服务时间每年 6 月7 月间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处电话:0551-629993282.第二类、第三 类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补办3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 号)第十九条: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遗失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在原发证部门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自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 1 个月后,向原发证部门申请

3、补发。原发证部门及时补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十条:变更、补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限不变。延续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变。二、承办机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三、服务对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四、申请条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遗失或损毁申请补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五、申报材料1.安徽省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补发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应在有效期内;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4.在省级及以上报纸登载遗失声明的原件,且自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 1 个月。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

4、我保证声明,包括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7.申报资料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点击下载。 要求:1申报资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整洁,逐份加盖企业公章,要求签字的须签字; 2申请人填报的表格和编写的申报资料均应为 A4 规格纸张,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原件按原尺寸提供; 3凡申报资料应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 4申报资料左页边距一般应大于 20mm(用于档案装订); 5申报资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六、服务流程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2、受理: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省食品

5、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负责受理。3、承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54、决定:符合要求的,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七、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无九、咨询方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0551-62999793网址:http:/ 4 号) 第四十五条:医疗器械注册证遗失的,注册人应当立即在原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自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 1 个月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在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2.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 5 号) 第五十四条:医疗器械注册证遗失的,注册人应当立即在原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登

6、载遗失声明。自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 1 个月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在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二、承办机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三、服务对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四、申请条件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遗失或损毁申请补发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五、申报材料1. 安徽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办申请表 (1)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2)所填写项目应齐全、准确,与已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内容一致。 2. 证明性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应在有效期内;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且应在有效期内。 3. 申请补发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原因及情况说明: (1)

7、产品注册证书丢失或毁损的原因; (2)产品注册情况(产品注册证号、注册证期限、注册类别、产品类别等); (3)承担因产品注册证书丢失或毁损所引起的与注册产品有关的法律责任的声明; (4)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4.在省级及以上报纸登载遗失声明的原件,且自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 1 个月。 5. 申请补发的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复印件。 6. 符合性声明 注册人声明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材料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7. 申报资料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点击下载 88. 法律、法规和规章

8、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要求:1. 申报资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整洁,逐份加盖企业公章,要求签字的须签字; 2. 申请人填报的表格和编写的申报资料均应为 A4 规格纸张,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原件按原尺寸提供; 3. 凡申报资料应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 4. 申报资料左页边距一般应大于 20mm(用于档案装订);5. 申报资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 六、服务流程1. 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2. 受理: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负责受理。3. 承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4. 决定:符合要求的

9、,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七、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9无九、咨询方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0551-62999793网址:http:/ 14 号)第二十一条:药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并在原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原发证机关在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 1 个月后,按照原核准事项在 10 个工作日内补发药品生产许可证。二、承办机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三、服务对象药品生产企业四、申请条件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五、申报材料1. 省局原审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表复印件。 2. 药品生产许可证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省局审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复印件。 3. 登载遗失声明的中国医药报复印件。 4. 关于药品生产许可证遗失情况说明(需审核原件)及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补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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