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津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抽签规则为 认 真 做 好 本 次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的 安 置 工 作 ,充 分 体 现 公 正 、公 开 、公 平 原 则 ,特 制 定 以 下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公 开 抽 签 规 则 :一 、 房 源 及 待 分 配 户 数1、 房 源 :本 次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安 置 共 计 推 出 房 源 25 套 (具 体 房 源 信 息 详见 下 表 )。惠 民 小 区 住 房 20 套龙 王 渡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小 区 5 套2、拟 安 置 户 数 : 共 25 户 。二 、 抽 签 时 间 、 地 点时 间 : 2015 年
2、9 月 25 日 星 期 二 14:00 点地 点 : 新 津 县 房 管 局 会 议 室三 、 抽 签 规 则 :(一 )抽 签 前 公 证 处 对 抽 签 规 则 及 所 提 供 房 源 进 行 查 验 ,由 公 证人 员 现 场 启 封 房 源 信 封 。(二 )抽 签 顺 序 按 照 分 组 进 行 (1)申 请 家 庭 有 70 岁 以 上 老 人 或 有身 体 残 疾 的 家 庭 优 先 在 惠 民 小 区 一 、二 楼 抽 签 。(2)其 余 家 庭 在 惠民 小 区 及 龙 王 渡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小 区 房 源 内 抽 签 。(三 )抽 出 的 房 号 当 场 由 公
3、 证 人 员 宣 布 并 逐 一 登 记 ,抽 签 结 果 一经 当 场 公 布 即 为 最 终 结 果 ,任 何 单 位 或 个 人 均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求 更 改 。(四 )参 加 抽 签 的 家 庭 在 15 日 内 办 理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入 住 手 续 ,未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未 办 理 入 住 手 续 ,视 为 放 弃 选 房 ,其 住 房 另 行 安排 ,一 年 之 内 不 再 享 受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配 租 。四 、 其 他 事 项(一 )各 相 关 部 门 、各 镇 (乡 )、社 区 有 关 负 责 人 及 申 请 人 到 场 参加 。(二 )住 房 保 障 中 心 负 责 抽 签 组 织 工 作 ,县 公 证 处 全 程 监 督 、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