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昌平区农业局 2015 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一、 部门基本情况(一) 部门职责昌平区农业局于 2009 年 9 月成立,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要负责:1 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和行业监督管理;编制农业各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农业科技和农技推广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2、负责本区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北京市昌平区防治重大动植物疫病指挥部和北京市昌平区防治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3、负责本区农产品(粮食、蔬菜、畜禽、水产产品)生产环节以及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检验检测体系
2、建设。4、负责本区农业各产业、农产品质量安等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负责推进本区都市行现代农业以及农业生产标准化、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工作。6、负责农业环境、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农田质量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渔业资源增殖工作。(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全局系统直属单位,具体是农业局本级(含渔政站) 、昌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昌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平区植保植检站、昌平区种子管理站、昌平区农机安全监理所。二、2015 年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总收入 2924.85 万元,总支出 2924.85 万元。三、2015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2015 年度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2924.8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四、2015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15 年度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2924.8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522.28 万元,项目支出 402.5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 、教育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培训支出1.52 万元。(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农业等事业单位离退休 417.17 万元。(三) 、农林水事务农业a) 行政运行 923.74 万元。b) 农业事业机构 1179.85 万元。c) 技术推广 15 万元。d) 病虫害控制 94.96 万元。e) 农产品质量安全 100 万元。f) 执法监管 79.9 万元。g) 农业结构调整补贴 80.08 万元。h) 其他农业支出 32.64 万元。2015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