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7 -附件:常宁市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指标考 核 部 门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事项 考 核 指 标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加强领导,保障粮食安全各环节工作力量;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细化农业、粮食等相关部门责任。 (4 分)市农业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落实保障措施(6 分)加强风险基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粮食风险基金补充机制。 (2 分) 市财政局 市商务和粮食局一、落实粮 食安全责任(8 分)(二)强化监督考核机制(2 分)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 (2 分)市商
2、务和粮食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数量不减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执行政府领导离任审计制度。 (8 分)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业局、市审计局二、巩固提高粮食产能(40分,28 分)(三)耕地保护(15 分,13 分) 抑制耕地抛荒;恢复绿肥生产,普及秸秆还田,改良酸性土壤,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7 分,5 分)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8 -改善粮食生产结构,推进旱粮及优质稻生产,稳定粮食产量。 (5 分,4 分) 市农业局 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四)粮食种植和总产量(8 分,5 分)产粮大
3、县等粮食核心区和育制种大县建设(3 分,1 分) 市农业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高标准农田建设。 (3 分,2 分) 市发改局 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五)农田基础设施建设(7 分,5 分)农田水利建设。 (4 分,3 分) 市水利局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六)粮食生产科技水平(4 分,2 分)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完成农业部、省、市水稻等高产创建面积和产量任务;完成水稻集中育秧、“四双”高产栽培、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测土配方施肥示范任务;加快粮食生产标准化、机械化发展。(4 分,2 分)市农业局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
4、保障局(七)粮食生产经营体系(2 分,1 分)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 (2 分,1 分) 市农业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八)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3 分,1 分)落实粮食补贴政策,新增补贴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粮食生产奖励资金不低于 50%直接用于粮食生产,县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水田面积每亩不低于 20 元;落实农业保险。 (3 分,1 分)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市人保财产保险公司(九)提高种粮比较收益(1 分)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1 分) 市发改局 市农业局、市商务和粮食局三、抓好粮食收储(十)粮食收购(6分,2 分)严格执行收
5、购政策;科学布局收购网点;组织落实收购资金。 (6 分,2 分) 市商务和粮食局市 市 场 和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局 、常 宁 市 国 家 粮 食 储 备 库 、 农- 9 -业 发 展 银 行 常 宁 市 支 行落实地方粮食储备任务。 (4 分,5 分) 市商务和粮食局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农业发展银行常宁市支行(十一)落实地方粮食储备(6 分,8分) 落实储备费用、利息补贴和轮换补贴。 (2 分,3 分) 市财政局 市商务和粮食局(14 分,12 分)(十二)地方粮食储备管理(2 分)强化库存管理;创新地方粮食储备机制;完善轮换机制。 (2 分) 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农
6、业发展银行常宁市支行(十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4 分)粮食收储安全保障工程;完善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和建设,建立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 (4 分) 市商务和粮食局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十四)仓储现代化(2 分) “智慧粮食”工程。 (2 分) 市商务和粮食局 市财政局(十五)粮食物流(2 分) 粮食物流网络建设,政策性粮食联网交易。 (2 分) 市商务和粮食局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十六)粮食调控机制(3 分,4 分)健全调查统计体系;加强粮食监测预警;建立地方和中央粮食储备协调机制。 (3 分,4 分) 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发改局、常宁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十七)粮食应急供应保障(3 分,16分)
7、建成粮食供应保障体系;完善落实粮食应急预案;粮食应急供应、加工网点及配套系统建设;落实成品粮油储备。 (3 分,16 分)市商务和粮食局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四、维护市场稳定(16 分,30 分)(十八)维护粮食市场秩序(2 分)加快粮食经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管协调机制;严格执行粮食经营、加工企业最低最高库存制度。 (2 分)市商务和粮食局 市 市 场 和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0 -(十九)新型粮食流通主体(6 分)实施粮油千亿产业工程升级版;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6 分) 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市财
8、政局、市 市 场 和 质 量 监 督 管理 局实施湘米产业工程。 (2 分) 市农业局五、促进产业提质增效(10分) (二十)粮食产业提质升级(4 分) 粮油深加工和副产品循环利用;推进主食产业化,培育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2 分) 市商务和粮食局 市发改局、市农业局(二十一)源头治理(4 分)开展耕地土壤及农产品加密普查,建立耕地及农产品污染数据库与地理信息系统,划分粮食生产禁止生产区;建立耕地土壤环境、农田灌溉水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网络;加强粮食产地及周边污染源治理,开展污染耕地分区分类修复治理。 (4 分)市农业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监测预警,建
9、立粮食长效处置机制。 (2 分) 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农业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二十二)保障体系(5 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质量监测机构建设;粮食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及检查监测业务经费保障。 (3 分)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六、确保粮食质量安全(12分)(二十三)安全监管(3 分)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治理整顿。 (3 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农业局说明:1、在设置以上六个方面考核内容的同时,由市农业局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等进行定性评估,加减分不超过 2 分;由市商务和粮食局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粮食产销合作、“放心粮油” 工程建设和节粮减损等进行定性评估,加减分不超过 3 分。定性评价指标加分后,考核总分不超过 100 分。- 11 -2、表中项目有两个分值的,前者为粮食生产主产乡镇(宜阳、水口山、柏坊、烟洲、洋泉、兰江、三角塘、蓬塘、罗桥、庙前、板桥、胜桥、官岭、大堡、新河、荫田、西岭、白沙等乡镇办事处)分值,后者为非主产区(塔山乡、天堂山办事处、泉峰办事处、培元办事处)分值。3、年度具体考核内容和分值由各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提出,由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后另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