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赤峰市创业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为全面推进我市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开展,进一步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关于落实内政办发2012135 号文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发201358 号) 、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赤政发2013105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创业实训基地认定条件创业实训是一种通过创业实训基地实习、专业岗位实践、指导教师帮带等方式帮助有创业意愿的各类人员提高专业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训方式。申请创业实训基地的单位须是我市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业主,主要从事汽
2、车销售和维修、网上创业、电子商务、创意策划、事务代理、管理咨询、装饰设计、工艺品设计和制造、民族特色产品加工、会计法律服务等行业,具有丰富的创业指导经验、良好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感,且符合下列条件:1、须依法登记,稳定经营 2 年以上,发展前景较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2、有相应的实训场地和相关行业专业资质和创业实践经验的指导老师;3、有相应实训岗位和指导实训的能力;4、有规范的创业实训管理规章制度。二、创业实训基地认定程序创业实训基地分为市本级创业实训基地和旗县区创业实训基地。符合条件的单位本着自愿原则,向单位所在地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其中拟申请市本级创业实训基地的
3、向市就业局提出申请) ,填写赤峰市创业实训基地申请表 (附件1) ,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 赤峰市创业实训基地认定申请表 (附件 1) ;2、企业简介及近 2 年经营情况、取得的经验和业绩、发展规划;3、单位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创业实训专业岗位设置、管理团队和配备指导教师等情况及相应资质;5、创业实训计划;6、实训工作管理制度。市本级创业实训基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共同组织认定;旗县区创业实训基地由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共同组织认定,并报市就业局备案。被认定的创业实训基地统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赤峰市创业实训
4、基地”标牌。三、创业实训基地职责和实训内容(一)制定实训方案,确定实训岗位,明确实训要求,签订实训协议。实训基地应当根据实训人员的实际情况提供不少于 2 个有针对性的实训岗位开展实践活动,结合创业学员特点,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系统地开展创业精神、创新思维、团队协作等能力教育,围绕机会识别、市场可行性、风险控制、生产设计与组织、制度创新等项目内容,提高创业学员的创业能力。实训期限一般为 3 个月,最多不超过 6 个月。(二)选配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经营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知识的实训指导教师,对实训人员进行传、帮、带。为创业者模拟创业过程,强化创业行为,力争在谈判、销售、领导和创造
5、性思维、技术创新管理和新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培养,积累创业经验,提高创业者的开业成功率和稳定经营率(三)做好实训学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保证实训工作正常运行。(四)及时对实训过程中的各种情况进行收集、统计、报告和处理,认真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四、申请创业实训的对象和申请程序创业实训对象为我市常住人口、取得创业(SIYB)培训合格证书并准备创业的各类城乡有创业愿望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和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向市或旗县区就业局提出实训申请,填写赤峰市创业实训申请表 (附件 2) ,受理申请的就业局审核通过后,开具赤峰市创业实训通知书 (附件 3) ,推荐其到认定的基地进行
6、创业实训。五、创业实训基地服务与管理1、市就业局负责统筹管理全市创业实训工作,旗县区就业局负责本地区创业实训工作。2、创业实训基地负责为实训学员提供实训岗位和相应实训条件,安排指导老师,落实实训计划,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与实训学员的实训关系。3、实训学员应按照创业实训计划要求,认真完成岗位实训任务,服从实训基地管理,实训结束后,根据实训基地带教情况和学员的实际表现,向安排实训人员的就业服务局出具创业实训情况评价表 (附件 4) 。4、经认定的创业实训基地有效期为 1 年,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考核。考核主要从管理制度、师资力量、服务质量、实训效果(受训学员创业成功率)等方面进行。对开展创业实训工作质
7、量好、创业成功率高、社会反响好的创业实训基地给予表彰;对管理不规范,基础台账混乱的,要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取消实训基地资格,追回补助资金,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创业实训补贴申请程序对吸纳实训学员的创业实训基地按吸纳实训人数给予创业实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培训补贴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实训基地在季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派出实训人员的就业局提出实训(见习)补贴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赤峰市创业实训基地申报实训补贴审核表 (附件5) ;2.赤峰市实训基地申报补贴人员花名册 (附件 6) ;3.赤峰市创业实训协议书 (附件 7) ;4.实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5.实训人员考勤情况;6.创业实训情况评价表 ;受理申请的就业局对实训基地所报材料初审后,5 个工作日内报其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实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