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业函〔2018〕510号.doc

上传人:da****u 文档编号:1055497 上传时间:2018-11-2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川农业函〔2018〕510号.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川农业函〔2018〕510号.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川农业函〔2018〕510号.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川农业函〔2018〕510号.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川农业函〔2018〕510号.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附四川省拖拉机运输机组驾驶人违法记分教育考试实施方案(试行)为做好拖拉机驾驶人违法记分教育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拖拉机驾驶人驾驶行为,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及农业机械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 (农业部2018 年 1 号令)及工作规范,制定本方案。一、教育考试对象拖拉机运输机组驾驶人违法记分教育考试适用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累计达到 12 分及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两次以上达到 12 分的拖拉机运输机组驾驶人。持 G 照的大中型拖拉机驾驶人违法记分教育考试参照本实施方案

2、执行。二、教育考试实施主体各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拖拉机运输机组驾驶人违法记分教育考试工作,其所属的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未设农机监理机构的地区,由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指定内设单位组织实施。- 2 -三、教育考试内容1.法规常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监理法规、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2.安全常识:主要仪表、信号和操纵装置的基本知识,常见故障及安全隐患的判断及排除方法, 日常维护保养知识, 事故应急处置和急救常识,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农机(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以及其他相关知识。四、教育形式以现场教育为主,包括讲解法规常识和安全常识、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3、和安全宣传片、演示农机(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组织学员交流学习体会、现身说法、组织驾驶人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及安全驾驶宣誓等内容。各地也可结合实际开展网络教育和体验教育。五、教育时限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累计达到 12 分的驾驶人教育总时长不得少于 8 小时;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累计有两次以上达到 12 分的驾驶人,教育总时长不得少于 16 小时。六、教育程序1.建立台账。接到公安交管部门对拖拉机运输机组驾驶人违法记分通报,及时将违法记分情况录入“四川省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记分”管理模块,建立违法记- 3 -分教育驾驶人台账。2.通知教育。农机监理机构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通报

4、拖拉机运输机组驾驶人违法记分满 12 分记录或违法记分第 2 次满12 分后,书面或电话通知驾驶人在 15 日内接受教育,同时建立通知台账。3.教育要求。驾驶人在接受违法记分教育前,须将所持驾驶证交农机监理机构集中保管。课前、课后应当采用签到、点名、身份证明核对、照片核对等方式开展考勤。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严格现场教育秩序。对存在他人替学、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中途离场超过 15 分钟以上等情形中任一行为的,取消本次教育,重新预约下次教育。七、考试要求1.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达 12 分的驾驶人,在接受教育后 20 日内,农机监理机构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2.对一个记分周期

5、内两次以上达 12 分的驾驶人,农机监理机构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的 10 日内对其进行科目四考试。3.科目一和科目四的考试内容与评判标准按照农业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考试内容与合格标准执行,科目四成绩记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考试成绩表 。违法记- 4 -分教育考试合格的,农机监理机构出具违法记分教育考试合格凭证,档案管理岗收存科目一考试试卷或机考成绩单,收存成绩表原件,并在“四川省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记分”中消除记分分值,返还集中保管的驾驶证,将教育考试合格结果通报公安交管部门。违法记分教育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现场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预约下次考试。4.驾驶人参加违法

6、记分教育考试存在违反考试纪律、扰乱考场秩序、由他人替考等行为的,本次考试终止,驾驶人应当在 15 日内重新预约参加学习和考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驾 驶 人 自 农 机 监 理 机 构 通 知 参 加 违 法 记 分 教 育 之 日 起 ,15 日 内 无 故 拒 不 参 加 教 育 和 考 试 的 , 由 驾 驶 证 核 发 地 农 业 机械 化 主 管 部 门 公 告 其 驾 驶 证 停 止 使 用 , 并 通 报 同 级 公 安 交 管 部门 。八、工作要求1.建立工作机制。各县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违法记分教育工作,结合实际完善本地教育制度,

7、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合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准确记录驾驶人违法记分分值,定期排查符合违法记分教育要求的驾驶人,组建专兼职拖拉机驾驶人违法记分教育教师队伍,- 5 -并组织教师队伍的培训。2.完善场所建设。各县级应该建设一个现场教育固定场所,可以依托农机专合社、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等,作为开展教育的专门场所。教室应当设置座椅、讲台等基本设施,设置音视频播放和授课设备、设置宣传展板(栏) 、挂图或标语,满足授课和开展教育的工作需要。3.编订学习教材。各地可以组织征订农业部印发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培训教学大纲、教材等资料,也可结合当地情况,自行编印教育学习资料。自编教育学习资料要有针对性、引导性

8、,内容容易被驾驶人理解和接受。4.规范收费标准。各地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在教育经费和人员配置上给予支持,确保教育场所等软硬件配置到位。开展拖拉机驾驶人违法记分教育和考试,收费依据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收费规定的,一律不得向驾驶人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强制推销教育资料。5.强化监管责任。各地应当根据驾驶人的驾驶证准驾机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科学合理安排教育内容,严格落实学时要求,严禁弄虚作假。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记分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附件:拖拉机运输机组驾驶人违法记分教育考试成绩反- 6 -

9、馈通知书(式样)附件:拖拉机运输机组驾驶人违法记分教育考试成绩反馈通知书(式样)(存根联)(通20 号)(县级公安交管部门):兹有拖拉机运输机组驾驶人,准驾机型,驾驶证号:,该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达到 次 12 分,经(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试,现已考试合格。各科目考试成绩如下:考试科目 考试成绩 考试员 考试日期科目一科目四特此通知,并请清除分值。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接收人签字: 联系电话:(县级主管部门盖章)年 月 日加盖骑缝章拖拉机运输机组驾驶人违法记分教育考试成绩反馈通知书(式样)(通知联)(通20 号)(县级公安交管部门):兹有拖拉机运输机组驾驶人,准驾机型,驾驶证号:,该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达到 次 12 分,经(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 7 -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试,现已考试合格。各科目考试成绩如下:考试科目 考试成绩 考试员 考试日期科目一科目四特此通知,并请清除分值。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接收人签字: 联系电话:(县级主管部门盖章)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