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绵阳仲裁委员会2011 年工作总结2011 年度,绵阳仲裁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积极组织“ 创先争优” 活动,进 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遵循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宗旨,以大力宣传仲裁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为根本,以提高仲裁案件质量和效率为核心,以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坚持以“ 公正、高效、廉洁” 为生命,克服困难,奋力拼搏,不断拓展仲裁服务领域,仲裁服务水平、办案质量稳步提
2、高,社会影响日益扩大,仲裁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仲裁案件 132 件,比 2010 下降了 41%;涉案标的额 7842.59 万元,比 2010 下降了近 80%;全年共审结仲裁案件 143 件,裁决结案的 30 件,占结案总数的 21.10%,调解和解结案的 110 件,占结案总数的 76.80%,调解和解率比 2010 年上升了 16%,当事人和解撤案的 3 件,占结案总数的 2.10%。 2在受理的案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55 件,占受案总数的 41.7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 39 件,占受案总数的29.50%
3、;买卖 合同纠纷 14 件,占案件数量的 10.60%;消费纠纷 10 件,占受案总数的 7.50%;租赁合同纠纷 5 件,占受案总数的 3.80%;借款及担保合同纠纷 3 件,占受案总数的 2.20%;安装合作、经营合同纠纷 4 件,占受案总数的 3.10%;装修合同纠纷 1 件,占受案总数的 0.80%;土地转让合同纠纷 1 件,占受案总数的 0.80%,可看出一些新领域的纠纷类型逐渐增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为外地的案件一共是 15 件,约占全部受案总数的 11.36%。在全年仲裁案件中,仲裁自动履行率达 90%以上,比2010 年提高了近 20%。裁决的案件无一件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裁定
4、不予执行。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顺利完成本会换届工作。(一)第二届绵阳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绵阳仲裁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第二届绵阳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请求的复函的要求,于 2011 年 1 月 26 日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决定启动绵阳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并形成了第二届绵阳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经与绵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协调沟通,于32011 年 4 月 18 日由市政府法制办向市人民政府提请关于绵阳仲裁委员会换届有关事宜的请示报告。绵阳市委、市政府对本次绵阳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高度重视,把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加强绵阳仲裁委员会机构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地方法
5、治建设、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实现市场经济更快更好发展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第三届绵阳仲裁委员会配备了高规格、高素质的组成人员。2011年 4 月 25 日,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聘任李炜等为绵阳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聘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炜为主任,市政府秘书长宋明、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左卫民、绵阳市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公室主任、法学博士赵开年、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廖斌、绵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刘宁为副主任,相关单位、行业负责人蒋静瞻、淳道松、刘波、赵邦玺、任小军、李新、朱昌兴、黄钦俊为委员。(二)努力做好第三届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选聘工作
6、。为适应仲裁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案件审理质量,吸纳社会各界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彰显仲裁专家断案的特点,本会通过五个方面进行第三届仲裁员的选聘工作:一是制定了绵阳仲裁委员会(第三届)仲裁员聘任方案,明确了仲裁员聘任的步骤、方法以及仲裁员的聘任标准;二是在绵阳日报、4绵阳信息报、本会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发布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员的公告和招聘方案;三是致函给省、市重点行业、系统、部门、大专院校,请他们根据仲裁员聘任条件推荐行业精英为绵阳仲裁委员会第三届仲裁员;四是续聘一批办案质量高、职业操守好的上届仲裁员;五是将拟聘第三届仲裁员的名单在本会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人土的监督。从 2011 年 4
7、月 29 日至 2011 年 7 月 9 日,经过二个多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业推荐、继续留任相结合的方式,仲裁员的选聘工作圆满结束。从仲裁员申报情况统计看,本次是历届仲裁员选聘中申报人数最多、知识层面最高、行业分布最广、涉及领域最宽的,给仲裁员的选聘提供了丰富的备选人才资源。通过对拟聘仲裁员的资格审查和品行考察,对留任仲裁员任期内办理案件情况、所作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和裁定不予执行情况、当事人投诉情况分别进行统计以及对其任期内对仲裁员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和职业操守的遵守情况进行评价,2011 年 7 月 9 日,绵阳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绵阳仲裁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8、聘任了左卫民等 194 名涉及法律、经济贸易等领域的专家、教授、学者、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律师、退休高级法官和在仲裁、经济管理等工作中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士为绵阳仲裁委员会(第三届)仲裁员。5其中新聘任的仲裁员 126 名,占 65%;续聘的仲裁员 68 名,占 3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 60 余名,占 31%;具有高级职称的近 70 名,占 36%;直接从事法律工作的近 120 名,占61.80%;企业家 20 余名,占 10%;成都、德阳等地的 26 名,占 13.40%。这支由从事法律工作的优秀人士、社会贤达、各行业的精英组成的优秀的仲裁员队伍为绵阳仲裁委员会快捷、公正、高
9、效地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二、不断强化发展意识,扎实做好仲裁宣传推广工作。(一)本会为提高仲裁宣传实效,不走形式,确立了“走出去,大宣传” 的指导 方针,集中精力,在重点行业和部门深入推进仲裁法律制度。先后对金融办、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政府采购办、国资委、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委、长虹集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久远集团、市商业银行、市涪城农村信用社、市保险协会、绵阳渤海保险、绵阳华泰保险、市个体私营协会、律师事务所、北川禹羌投资有限公司、天力融资担保等二十余家单位进行了走访座谈,多层面、多角度的提供全方位的仲裁服务,了解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听取他们对仲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仲
10、裁实务,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化解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免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把仲裁为市场经济服务落到实处,大大地提高了社会对绵阳仲裁的认知度6和信任度,达到宣传仲裁的实际效果。(二)充分发挥绵阳日报、市场信息报、数字四川网、绵阳新华网、本会网站、等新闻媒体及绵阳仲裁专刊的社会效应,以第三届绵阳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举行的一系列活动为宣传契机,把仲裁宣传工作推向高潮。一是全年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多家网站上发表了各种宣传文章近八十篇;二是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提高刊物水平,加强与业界人士的交流,促进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创造一个高水平的仲裁交流平台,本年度对绵阳仲裁期刊从
11、版面、目录、页面、栏目到内容都进行了全新的改版和提升,全年共编印了四期绵阳仲裁期刊(总第 50-53 期),共印发了近 2000 册,编辑刊发“仲裁理论 与实务” 、“裁决书选登”、 “法律法 规”、 “案例评析” 、“工作动态”、 “特载”、 “文件 选编” 等栏目共 49 篇文章,约计 22.7万字;四是全年共发送绵阳仲裁、 仲裁实用手册、 仲裁员培训资料汇编,梁慧星老师的裁判的方法等资料近 5000份。(三)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平台进行仲裁宣传。本年度与数字四川网、绵阳新华网等网站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借助社会网络平台进行广泛的宣传,全年共上了近 20 篇宣传文稿;对本会网站的内容 进行了
12、合理的编排,对部分网页页面进行了改版,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全年更新了近 80 余条网站内容;为提高网面质量,加大仲裁宣传面,已与市政府信息办联7系决定,将把本会网站加接到政务网上。(四)充分发挥仲裁员和仲裁办事机构的作用,扩大仲裁宣传面。仲裁员特别是律师仲裁员是仲裁法律制度最好的、最直接的普法者,我们广大的仲裁员利用各自的工作平台和业务关系,积极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努力提高当事人选择仲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仲裁员们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担负起研究仲裁理论实务、提高仲裁工作水平的义务,主动投入到仲裁法律的宣传和服务中,扩大仲裁法律制度的影响面和惠及面,提高仲裁机构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促进了仲裁事业的发展。
13、二、不断强化办案质量和效率,以质量促发展,打造绵阳仲裁品牌。仲裁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仲裁优势的体现和仲裁事业的长远发展,本会要求每一位仲裁员不仅要有深厚的专业素质,更要有为当事人高效、公正解决纠纷的观念,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为提高仲裁质量和效率而努力。(一)加强对仲裁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工作,确保仲裁案件的质量。培养建设一支公道正派、业务精良、勤勉敬业、廉洁自律的仲裁员队伍,是仲裁案件质量的保证,是仲裁事业繁荣发展的根本,也是新时期做好仲裁工作的迫切要求, 1.本会聘任的第三届仲裁员队伍中,新聘的仲裁员有126 名,他们虽是本行业本系统的精英,但对仲裁法
14、、仲裁规8则及绵阳仲裁委员会的办案规范等制度不一定十分了解和熟悉,为了提高仲裁员的思想素质和办案水平,培养一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仲裁业务过硬的仲裁员队伍,本会于2011 年 7 月 29 日在市药监局会议室召开了仲裁员培训大会,绵阳仲裁委员会领导、法学知名教授、仲裁专家就仲裁员的职业操守、仲裁员办案规范、仲裁员守则、仲裁程序的推进、裁决书的制作规范等对仲裁员进行了培训。2.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越来越凸显,新兴领域的纠纷类型不断地出现,民商事主体对仲裁质量的期望亦愈来愈高,这就要求仲裁员要具有高水准的专业能力,高标准、严要求,不断的加强理论业务的学习。本会为仲裁
15、员采取多种形式创造学习交流的平台。如本会于 2011 年 9 月 27 日和 12 月 29 两次成功的举办了与北仲进行远程视频学术交流活动,通过网络实时传递图像、声音、PPT 文档的方式参与了由北仲举办的以“股权转让纠纷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仲裁与公司控制 权之争”为主题的仲裁员沙龙活动。本会仲裁员、企业界、法律界、高校学者等各界人士近 200 人参加了该学术活动,通过全国著名专家精辟专业的讲授,广大参会人员反响强烈,受益匪浅,认为通过这种学习对在实际操作中怎样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了解和掌握当前民商法领域及在仲裁纠纷处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何准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在纷繁复杂的案情中找
16、9出症结并予以解决等提供了极大的帮助。3.本会注重突出针对性、理论性、前瞻性、务实性,以会代培的形式分行业、分领域召开仲裁员座谈会。先后召开了律师仲裁员座谈会、企业仲裁员座谈会、高校仲裁员座谈会,座谈会上一方面组织仲裁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的修养;进行专题实务研究讨论;通过案例的评析、庭审模拟、仲裁程序的演讲给仲裁员提供更准确、更易掌控的仲裁指导,提高业务能力。另一方面认真听取仲裁员对仲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各位仲裁员以主人翁的姿态直接的参与仲裁、研究仲裁,共同为仲裁事业的发展而努力。4.通过让仲裁员参加一些全国、全省的仲裁工作会议,进行学习交流,开阔眼界。如罗泽胜和张远才两位仲裁
17、员在2011 年 6 月 1 日参加了省法制办组织召开的四川省仲裁调解工作会议,这两位仲裁员通过自己在仲裁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和心得体会撰写的仲裁讲解主体关系的协调和用心做好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经济纠纷纳入了省法制办汇编的四川仲裁调解理论与实践刊物在全省各仲裁委及相关行业、系统发行,进行交流学习。(二)本会为充分发挥仲裁制度高效、快捷的优势,满足当事人通过仲裁方式快速、公平解决纠纷的合理期望,更好服务于仲裁主体,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是对当事人就程序事项或仲裁适用的规则另有约定的,本会予以尊重,这种10灵活便捷的审理模式,不仅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时间、经济成本,更为仲裁自动履行提供了良好感情基础。二是
18、为保证仲裁庭公正、独立、勤勉、高效地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本委要求每一位办案仲裁员签署仲裁员承诺书,仲裁员承诺在仲裁中能够付出当事人合理期望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审阅案卷、研究分析案情,积极参与案件的审理,庭审后迅速结案。三是为规范办案行为,对本会制定的仲裁员办案规范、 仲裁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裁决书制作规范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仲裁案件公正和高效。四是为了实施仲裁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仲裁效率, 2011 年 8 月 10 日,本会出台了关于提高仲裁效率的若干规定,该规定不仅明确了开庭审理日期应当在组庭之日起 5 日内确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首次开庭时间应在组庭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首次开庭时间应在组庭之日起 30 日内进行,还规定了再次开庭与上次开庭时间的间隔不得超过 15 日;对仲裁庭庭审终结后进行合议的期限、裁决书制作期限提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对仲裁员或仲裁庭因迟延导致超期限的,本会将以案件催办通知的方式予以提示,对仲裁员或仲裁庭延迟情形严重的制定了明确的惩戒措施。通过全体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的努力,全年简易程序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为 35 天,普遍程序平均结案时间为 69 天,多起仲裁案件在几天甚至立案当天就结案了;办结的案件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