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民革基层支部工作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基层支部建设,使支部工作更加规范化,根据民革党章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永州民革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民革市委所属 8 个基层支部。二、考核内容1.民革党章中规定的基层支部组织基本内容;2.民革市委安排布置基层支部的年度工作任务;3.民革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落实情况;4.基层支部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三、考核办法1.考核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每年度年终进行考核;2.采用以量化计分为主的方法进行考核;3.考核先由各支部根据考核细则内容自查自评,再报考核小组核查,由考核小组根据支部提供的依据与相关记录进行当面打分,现场评价,考核结果经双方认可后确定。四
2、、考核标准及结果运用21.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2.考核总分为 100 分,90 分以上为优秀,80-90 分(含 90 分)为良好,60-80 分(含 80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3.考核结果在下年度的市委全会上进行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在民革网站上公布;4.对考核不合格的支部班子进行约谈,支部班子成员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支部,对支部主委进行诫勉谈话。五、组织实施基层支部考核在民革市委统一领导下,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由主委任组长,副主委任副组长,市委委员和不是市委委员的支部主委为成员
3、,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六、本办法解释权属民革市委。3民革基层支部工作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考核项目 总分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 评分规则支部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党员无违纪违法现象。2 调查落实 有违纪违法行为扣 2 分。支部有学习制度,每年召开 4 次以上支部党员大会或集体学习,党员参加率(在永党员)在 80以上。 5查看支部会议记录无学习制度的扣 1 分;未按计划开展集体学习的每少一次扣 1 分;参加率以签到表为准,低于80%的一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思想建设 12认真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4、积极参与市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5查看相关资料和记录工作完成率低于 50%的扣 5 分,低于 80%的扣 2分。支部缺席一次市委活动(包括专委会活动)扣 1 分,扣完为止。年初工作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按照年度计划积极组织开展支部各项活动,每年组织开展 2 次以上支部活动。4 查看活动记录、图文信息报道工作无计划的扣 1 分,无总结的扣 1 分。少一次活动扣 1 分;每次活动参加率低于 80%的扣 0.5分。扣完为止。有组织发展制度,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发展党员,每年至少发展 1 名党员。按规定收缴党费。 4 查看相关资料无制度扣 1 分。未发展党员的扣 2 分。党费收缴率低于 90%的扣 1 分。组
5、织建设 12市委副主委与联系的支部班子成员谈心、支部班子成员与本支部党员谈心分别不少于一次。 4 查看谈心记录每少一次谈心的扣 1 分,未记录的扣 1 分。扣完为止。有作风建设制度。党员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支部和所在单位工作纪律。 3无制度的扣 1 分。党员违反相关规定被查处的,每人次扣 2 分。有支部活动室;支部制度张贴公布。 2 无支部活动室的扣 1 分,制度未张贴的扣 1 分。作风制度建设 8 有经费管理制度,支部经费使用情况公开透明。 3查看相关资料 无制度的扣 1 分,支部经费、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扣 2 分。收集、整理支部的工作记录、学习记录、谈心记录、党费收缴记录、
6、各类信息报道、图片文字等各种资料;明确专人,做好档案的归档、利用和保存。3 查看相关资料 资料未收集整理完全的扣 2 分,无专人负责的扣1 分。支部建设(38)档案管理 6 及时跟踪、更新党员信息,年底向市委会反馈;完善党员电子信息库(以 2016 年下发的党员信息采集表为基础,给每个党员建立电子档案,并及时更新) 。3 以报送统计为准 未反馈党员信息的扣 2 分;年底未建立起党员电子信息库的扣 1 分。4宣传工作 6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信息报道有专人负责,支部开展活动要及时报送信息,全年不少于 4 篇信息。 6以报送统计为准信息报道无专人负责的扣 2 分;少报送一篇信息扣 1 分。扣完为止。信
7、息工作(16) 社情民意 10 每年支部至少报送 5 篇社情民意(机关报送的除外) ;至少 2 篇被市委会采用。 10 每少报送一篇扣 1 分;采用的少一篇扣 2.5 分,扣完为止参政议政 10每年支部至少开展 1 次课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要有详细调研方案,开展实地调研。 10以报送统计为准 未完成的扣 10 分,无调研方案的扣 2 分。民主监督 6支部中有特约、特邀人员的必须统计上报,开展监督活动要报送信息。 6 调查落实未统计上报的扣 2 分,有参加各类监督活动未报送信息的一次扣 4 分。参政履职工作(26) 代表委员履职10民革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认真履职,积极提交议案、提案和
8、大会发言,并及时将电子文档上报。 10 以人大、政协统计数据为准代表或委员无故缺会被通报的每人次扣 2 分;没提交议案、提案的每人次扣 4 分。未建档保存并上报的扣 2 分。扣完为止。关爱老兵 10组织党员落实“一对一”关爱幸存抗战老兵活动,支部集中走访不少于两次,掌握老兵动态信息,并及时上报。10 查看相关信息落实“一对一”关爱活动参与率低于 50%的扣 6分,低于 80%的扣 2 分,支部走访少一次扣 3 分,未及时上报信息的扣 2 分。扣完为止。社会服务工作(16)其他社会服务6支部每年至少开展 1 次科技下乡、医药下乡、文化下乡、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法律援助等社会服务活动,并及时报送信
9、息。6 以报送统计为准 未开展扣 6 分,未报送信息的扣 2 分。专委会工作(4)4 各支部组织党员积极参与专委会工作。 4 以专委会活动记录为准 每个专委会活动,各支部党员参与活动人数少于50%的扣 1 分。发展党员有研究生学历以上、高级职称或正科级以上;支部或个人被各级民革组织表扬。 以报送统计为准发展一名研究生或正科级党员加 1 分,发展一名博士、高级职称、处级党员加 2 分。支部或个人被民革中央表扬的加 3 分,被民革省委表扬的加 2 分;获上年度市先进支部的加 2 分,获上年度市优秀支部的加 1 分。调研报告、统战论文、社情民意、征文被国家、省、市级刊物采用,或在中央、省、市级政协、
10、统战部、民革组织评选中获奖。提供相关依据国家级加 10 分、省级加 5 分、市级加 3 分;征文等作品获奖的,国家级加 6 分、省级加 3 分、市级加 2 分,在民革市委评选获奖的加 1 分。加分项开展支部特色工作和其他社会服务活动,有成果、有报道。支部活动信息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报道。提供相关依据按规定多开展一项有特色有意义并有信息报道的社会服务活动加 5分。支部活动信息在中央级媒体报道的加 5 分;在省级媒体报道(省委网站 1 分)的加 3 分;市级纸质媒体报道的加 2 分,市政协、统战部等网站媒体报道的加 1 分;民革市委网站规定的报道外,多一篇加 0.5 分。5其他加分项。 提供相关依据“两会”提交大会发言被采用的加 5 分;参加专委会活动,每个专委会有 2 分加分权,由主任决定加给某个支部。支部报送一篇理论文章加 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