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指南一、办证名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二、办证程序(一)社团登记程序:、成立登记:申请成立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筹备申请书、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章程草案。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变更登记: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并提交下列材料: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申请书;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及社团登记
2、证正副本。、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业务主管 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程序:筹备、审查、登记、变更、注销、申请成立登记: 应当向登记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章程草案。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变更登记: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并提交下列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加盖公章的依据章程规定履行程序的会
3、议纪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其它文件及登记证书正副本。、注销登记:自清算结束之日起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应提交下列材料:注销登记申请书和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纪要;、 业务主管单位情意注销的文件,清算报告书。三、办证条件:2(一) 、社会团体:有个以上个人会 员或者个以上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个;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二) 、民办非企业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有必要的场所。四、办证时限:(一) 、社会团体:申请:登记管理机关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筹备:社会团体在收到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个月内完成筹备工作,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审查: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审查符合要求的发给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依照法律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 备案,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日内发给
5、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变更时限:社会团体有关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 更登记。注销时限: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算之日起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二)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 登记记管理机关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变更时限: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事项需要变更的,在审查同意之日起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 请变更登记 。注销时限: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 登记手续。五收费依据:社会团体: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178 号文件。3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2115 号六、收费标准:社会团体登记:申请费元;登 记费元; 变 更登记费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元;变更登记费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257 号)文件精神,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下岗职工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免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和变更登记费。七、投诉办法:在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成都市民间组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