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江南别克车间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江苏天泓江南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发出日期 : 2018 年 5 月 31 日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3 前附表 . 3 一、总 则 . 4 二、招 标 文 件 . 5 三、投 标 报 价 . 5 四、投标文件的 编制 . 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9 六、开 标 . 10 七、评 标 . 10 八、授 予 合 同 . 15 第二章 施 工 合 同 . 16 附件、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 22 第三章 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 . 24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 25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 25 第六章 投标文件 (格式
2、 ) . 26 一 投标函 . 27 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28 三 授权委托书 . 29 四 投标保证金 . 30 五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证等企业相关资料 . 31 六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 32 七 辅助资料表 . 48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目名称 江南别克车间改造工程 招标人 江苏天泓江南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 108 号 联 系 人 张莹 联 系 电 话 025-85459020 传 真 025-85429234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 11 号森林警察学院 2 号楼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 标 范 围 车间 改造 承包方式
3、包工包料 工期要求 25 天 (日历天 ) 质量要求 合格 投标保证金 1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安排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90 日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 壹套正本,壹套副本,电子文档壹份( U 盘或光盘)。 履约担保 及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 及支付担保 的形式: 银行本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的形式 。 履约担保 及支付担保 的金额: 本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 5%;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三天,必须向招标人提交 5%的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到户)、电汇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 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
4、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 11 号森林警察学院 2 号楼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开 标 时间 : 2018 年 6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 11 号森林警察学院 2 号楼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最高限价 540000 元 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及编预算、标底(含清单编制)费以及评标 所需的评委费由中标人支付, 合计约 5000 元 (多退少补 ),含在投标总价中,结算时不调整。 2、其他详见图纸及清单。 一、总 则 (一)工程
5、概况 1、现场施工条件 (1) 建设用地面积 (2) 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3) 施工用水、电 已接至现场; (4) 有关勘探资料 已完成 ; (5) 其它 2、工程资金来源 自筹 3、工程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4、本工程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确定中标 人。 5、企业资质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含 )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本工程不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 7、 现场踏勘由施工单位自行前往。 (二)投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
6、一切费用 。 招标代理费及编预算、标底(含清单编制)费,评标所需的评委费等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考虑。 5 二、招 标 文 件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 件及所有按第(五)、(六)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是指施工工期、工程质量等。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方式: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图纸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和图纸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向招标人提出
7、,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本次投标应完成施工图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如果投标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 件和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则视为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已反映图纸的全部施工内容,若有漏项视认为该项目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竣工结算对图纸出现的此部分内容不再调整。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 2 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
8、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修改通知将送达每一投标人。 3、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投 标 报 价 (七)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6 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结合相关国家、地方规定的工程验收规范、标准,完成项目的全部内容所需全部费用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 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 3、
9、 投标人请根据清单报价,按图纸工艺方法施工。 4、 投标文件采用 中文 版本,投标价格以 人民币 表示。 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5.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并包括投标人技术标中提出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措施的费用,其应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安装、缺陷修补、建筑垃圾清运费、临时设施费、质检、成品维护、交通、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和合同中包含的投标人所承担的全部风险、责任及政策 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所有费用。 5.2 施工期间相邻建筑物安全,道路、树木等保护及风险费用自报。施工期间发生的费用诸如:环境保护费、夜
10、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检验检测费、市容等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否则视同优惠。 5.3 投标报价应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现场勘察情况、工程量清单及编制总说明等要求并考虑所有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进行报价。 5.4 发包人向每个投标人提供了工程量清单。发包人并不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面而准确地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投标单位须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环境、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之情况。一个有经验的投标人对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应作出自己的判断和推测,并对自己的判断和推测负责。投标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等申请要
11、求中标后一律不予认可。 5.5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和投标施工方案等,自主报价,并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规范、地方行政有关文件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作为一个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承包商,承包人应对图纸及其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对现场进 行详细踏勘,对图纸中的问题以及施工中有可能存在的问题并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7 报价中。 5.6 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将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非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的风险、政策性调整的风险等考虑到报价内,上述风险费用中标后一律不再调整。 5.7 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
12、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该将此类措施项目费考虑在内,费用标准自定,无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单独列出,均认为投标人已将所有措施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和结算时该费用不 予调整; 5.8 工程所需的水电费,中标人在实际施工时应装表计量并按市场价计入投标报价,结算时发包人按市场单价向施工方收取(包括损耗)。 5.9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调整,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投标人如将单价未计入(或少计入)合价或总价中,在工程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该项费用被视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
13、。 5.10 安全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要充分考虑本工程现场的特点,做好主要通道、出入口的安全防护工作。施工期间,实行专人 24 小时巡岗,做好安 全防盗工作。所有防护设施等费用要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该费用不予调整。 5.11 市容、环保(含夜间施工)、街道、交警、派出所和附近居民协调的一切费用一并计入投标报价,不予调整。 5.12 承包人自购材料在质量上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施工期间,经检测、复试后,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才能用于本工程,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甲供材料的保管费,装卸费应计入总价,结算时该费用不予调整。 5.13 投
14、标人应按照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进行报价,对其中设有暂定价和指定品牌的材料 必须符合本清单的具体要求。否则,可能导致废标。 5.14 投标报价方式: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固定单价方式报价。在施工期间和结算审计时,投标报价的单价一概不作调整,除非招标人修改设计。 5.15 不可竞争的费用计取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费率标准执行 2014 年费用定额(详见工程量清单 ) 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 2016) 154 号。人工工资8 执行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 2017 721 号文)
15、文件。 5.16 按照规范规定,要求做试验的材料,必须做试验,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试验费一次性包死,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5.17 报价及结算时,投标人要单列乙供材料清单,清单内容要包括规格、品牌、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等。 5.18 投标人确定的优惠措施及让利,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的报价中。在评标过程和工程结算时均以投标报价为依据。 5.19 施工现场不允许住人 (含施工人员 )、烧饭 ,投标人所需临时设施用地 ,投标人自行解决 ,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不调整。 5.20 原建筑内 拆除及垃圾清运、外运费用、成品保护费、垂直运输费、二次搬运费等相关费用,
16、请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计入,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调整。建筑内拆除及垃圾承包人须当天及时清运、外运。 5.21 中标人须无条件的配合发包人的日常工作,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及安排,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 书 4) 投标保证金 5)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证等企业相关资料 6) 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招标文件要
17、求) 7) 辅助资料表 3、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9 (九)投标担保 1、 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采用: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递交。 投标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 现金 。 (十)勘察现场 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和材料样品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 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十一)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18、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 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 将投标文件统一密封或将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 2、标志:投标人在 封袋、标书封面 上标明“正本”或“
19、副本”,所有 封袋 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十三)投标截止期 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五)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 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0 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
20、、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一)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 撤回”字样。 3、 投标截止以后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 标 (十五)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的标书,由基建部人员拆封及唱标。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七、评 标 (十六)评标 1、评标活动 1) 评标活动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