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津环保许可验 201579 号市环保局关于天津敏信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 万台汽车饰件生产项目(一期)竣 工 环 境保 护 验 收 意 见 的 函天津敏信机械有限公司:你单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该工程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通过了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电镀生产线一条,退镀线一条,污水处理站一座,以及配套的电镀废气处理设施,循环水房,配电室,风机房等。项目实际总投资9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390 万元。二、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天津敏信机械有限公司年产 1000万台汽车饰件生产项目
2、(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津环监验字2014第 363 号)的监测结果表明:(一)该项目电镀一线废气处理设施排放的硫酸雾、铬酸雾、以及氯化氢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二)该项目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总铬、六价铬与含镍废水设施出口的总镍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限值要求;该公司总排口废水的各指标的监测结果- 2 -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最终排入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处
3、理。(三)厂界昼、夜声环境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三、磷化工序产生的磷化废渣、机械加工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废脱脂油、电镀工序产生的废槽渣、废镍渣、废漆桶、污水处理站的含铬污泥、含镍污泥、污水处理站的综合废水污泥等危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四、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根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组意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五、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六、建设单位应在接到验收意见后 30 日内到当地环保局办理排污申报登记变更手续。七、本次验收为天津敏信机械有限公司年产 1000 万台汽车饰件生产项目(津环保许可函2013 56 号,2013 年 7 月 8 日)分期验收。请滨海新区环境局做好验收后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此函2015 年 7 月 22 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滨海新区环境局,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