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 夏 大 学 新 华 学 院 教 学 单 位 2011 年 度 内 部 社 会 综 合 治 理 承 包 责 任 制评 估 表指 标 区 分 定量评估标准一级二级三级指 标 内 涵( 分 值 )优秀 1较好0.7一般0.4差0扣分得分领导重视 4 分有分工、有部署、有捡查;按时上交综治小结和各种综治材料,少交一份扣 2 分,晚交一份扣 1 分。组织领导 6 分 职责明确 2 分 发 生 刑 事 、 治 安 案 件 及 重 大 事 故 , 部 门 主 管 领 导 及 相 关 负责 人 应 第 一 时 间 到 达 现 场 协 助 处 理 。 一 次 未 到 扣 1 分 。分 层 承包 6 分 个人
2、承包 6 分 与保管贵重物品的个人签订承包责任书。组织领导20分 制 度 措施 8 分 措 施 8 分 落实各级承包责任书的各项任务情况,且有文字记录。检查指导 2 分 系负责人经常深入班级,抓综合治理工作。部门(系)指导5 分法制、校规校纪、安全教育 3 分每学期不少于 3 次安排会议和班会,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法纪、校规、校纪、安全教育,学生人数达95%,教职工人数达 90%以上,且有文字记录;教职员工受到校纪、校规处理的每人每次扣 1 分。政治案件 10 分做 好 文 化 、 政 治 保 卫 工 作 , 保 障 国 家 安 全 , 网 络 安 全 。 不发 生 政 治 案 件 和 政
3、 治 问 题 , 不 获 取 有 害 或 非 法 信 息 , 发 生政 治 案 件 此 项 不 得 分 , 并 追 究 主 要 领 导 责 任 ; 发 生 政 治 问题 扣 4 分 。刑事案件 10 分治安案件 7 分案 件预 防30 分治安问题 3 分无 重 大 刑 事 案 件 , 按 照 部 门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 一 般 刑 事 案 件 控制 在 1以 内 , 治 安 案 件 控 制 在 1.5以 内 , 治 安 问 题 控 制 在2以 内 ; 控 制 在 比 例 范 围 内 的 案 件 按 照 定 量 评 估 予 以 扣 分 ,发 生 同 一 单 位 3 人 以 上 ( 含 3
4、 人 ) 的 案 件 , 此 项 不 得 分 。重大事故 8 分 发 生 人 员 非 正 常 死 亡 、 重 残 等 重 大 事 故 和 重 大 责 任 事 故 的案 件 , 此 项 不 得 分 。事 故 预防 13 分 一般事故 5 分 一般事故因控制在 1以内。赌博 3 分 不准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发生一起每人扣 1 分;聚众赌博此项不得分。一般违法违纪 7 分晚 归 情 况 , 晚 归 学 生 按 百 分 比 扣 分 ; 学 生 私 藏 管 制 刀 具 每人 每 起 扣 1 分 ;违法违纪14 分非法传销 4 分 参 与 非 法 传 销 者 每 人 扣 2 分 ; 上 当 受 骗 者 每
5、 人 扣 2 分 。义 务 消 防 员 3 分 人员落实 1 分;懂防火知识 1 分;会使用消防器材 1 分。火灾预防 6 分 有 防 火 制 度 , 有 防 火 措 施 , 无 火 灾 隐 患 ; 发 生1 起 火 灾 事 故 此 项 不 得分 。消 防工 作15 分 学生公寓违规用电 6 分 学 生 在 宿 舍 内 违 规 使 用 电 器 , 发 现 1 起 扣 1 分 。调解工作 2 分 民事纠纷调解率 100%,成功率 95%以上。实施部分80分调 解帮 教 3分 帮教工作 1 分 帮教率达 100;无重新违法违纪问题。奖 励 有 突 出 事 迹 的 见 义 勇 为 个 人 , 给 予
6、 个 人 奖 励 并 视 情 况 给处 系 综 合 治 理 评 比 加 25 分处 罚 发案率高、事故多、有伤残或亡人的,治安混乱、又不积极配合事故处理的单位,给予一票否决,不能评为达标单位。年终综合治理考核评比不达标的处系,本处、系和主要领导不得评为任何先进与优秀提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和肇事者的责任并予以赔偿。合 计达标标准 95 分以上(含 95 分)为达标先进单位;85 分以上(含 85 分)为达标单位;85 分以下为不达标单位。评估方法1. 各 部 门 ( 系 ) 先 按 评 估 指 标 进 行 自 查 自 评 , 填 写 测 评 表 , 写 出 自 查 自 评 小
7、结 ; 2. 在 各 部 门 ( 系 ) 自 查 自 评 的 基 础上 , 学 院 全 面 检 查 验 收 , 按 照 签 订 的 综 合 治 理 承 包 责 任 书 的 内 容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 审 查 自 查 自 评 小 结 , 评 定 指 标 等 级 ,写 出 评 审 意 见 ; 3. 没 有 硬 性 分 值 的 项 目 检 查 验 收 时 , 用 三 级 指 标 项 目 的 基 本 分 乘 以 定 量 评 估 标 准 中 评 估 档 次 的 系 数 ,即 为 该 项 得 分 。说 明1. 本评估表采用百分制。凡指标内涵项目中有具体分数的,不合格一项,按标准扣一项分;凡要求不准
8、发生的问题一旦发生就扣去该项的基本分;对发生问题,在控制比例以外的按影响大小进行定量评分。2 . 凡 是 发 生 政 治 案件 、 重 大 政 治 事 件 、 重 大 刑 事 案 件 、 亡 人 事 故 、 重 大 责 任 事 故 、 重 大 火 灾 事 故 , 均 按 综 合 治 理 一 票 否 决 制 , 不 能 评 为达 标 部 门 。 3. 发 现 学 生 宿 舍 内 有 两 次 违 规 使 用 电 器 的 现 象 , 该 学 生 所 在 系 取 消 当 年 评 优 资 格 。 4. 制 度 措 施 参 照 自治 区 学 校 幼 儿 园 及 少 年 儿 童 安 全 管 理 专 项 整
9、治 行 动 主 要 检 查 项 目 60 条 进 行 制 定 。新华学院党群、行政部门及教辅单位 2011 度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包责任制评估表指 标 区 分 定量评估标准一级二级三级指 标 内 涵( 分 值 )优秀 1较好0.7一般0.4差0扣分得分领导重视 4 分 有分工、有部署、有捡查;按时上交综治小结和各种综治材料,少交一份扣 2 分,晚交一份扣 1 分。组织领导 6 分 职责明确 2 分 发 生 刑 事 、 治 安 案 件 及 重 大 事 故 , 单 位 主 管 领 导 及 相 关负 责 人 应 第 一 时 间 到 达 现 场 协 助 处 理 。 一 次 未 到 扣 1 分 。层层
10、承包 3 分 与下属各单位签订承包责任书。分 层 承包 6 分 个人承包 3 分 与保管贵重物品的个人签订承包责任书。安全制度 4 分 有安全制度,有值班安排。制度和值班各占 2 分。组织领导20分 制 度 措施 8 分 措 施 4 分 落实各级承包责任书的各项任务情况,且有文字记录。检查指导 2 分 经常深入各处室(系)检查综合治理工作,且有文字记录。基层指导5 分 法制、校规校纪、安全教育 3 分订阅相关刊物,经常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法纪教育,法制、校规、校纪、安全教育参加人数不得低于单位总人数的 95%以上,且有文字记录;教职员工受到校规、校纪处理的每人每次扣 1 分。政治案件 10 分不
11、发生政治案件和政治问题,不获取有害或非法信息;发生政治案件此项不得分,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发生政治问题扣 6 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刑事案件 10 分治安案件 7 分案 件预 防30 分治安问题 3 分无 重 大 刑 事 案 件 , 按 照 单 位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 一 般 刑 事 案 件 、治 安 案 件 、 治 安 问 题 控 制 在 1% , 控 制 在 比 例 范 围 内 的 案件 按 照 定 量 评 估 予 以 扣 分 , 发 生 同 一 单 位 3 人 以 上 ( 含 3 人 )的 案 件 , 此 项 不 得 分 。重大事故 7 分 发 生 人 员 非 正 常 死 亡
12、、 重 残 等 重 大 事 故 和 重 大 责 任 事 故 的案 件 , 此 项 不 得 分 。事 故 预防 10 分 一般事故 3 分 一般事故因控制在 1以内。赌博 6 分 不准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发生一起每人扣 1 分;聚众赌博此项不得分。违法违纪12 分 一 般 违 法 违 纪 6分 参 与 非 法 传 销 者 每 人 扣 2 分 ; 上 当 受 骗 者 每 人 扣 1 分 。义 务 消 防 员 8 分 人员落实 3 分;懂防火知识 3 分;会使用消防器材 2 分。火灾预防 8 分 有防火制度,有防火措施,无火灾隐患;发生 1 起火灾事故此项不得分。消 防工 作20 分器材管理 4 分
13、 放置到位 1 分,无丢失 1 分、无损坏 1 分、无锈蚀 1 分。调解工作 2 分 民事纠纷调解率 100%,成功率 95%以上。实施部分80分调 解 帮教 3 分 帮教工作 1 分 帮教率达 100;无重新违法违纪问题。奖 励 有 突 出 事 迹 的 见 义 勇 为 个 人 , 给 予 个 人 奖 励 并 视 情 况 给 单 位 综 合 治 理 评 比 加25分处 罚 发案率高、事故多、有伤残或亡人的,治安混乱、又不积极配合事故处理的单位,给予一票否决,不能评为达标单位。年终综合治理考核评比不达标的单位,本单位和主要领导不得评为任何先进与优秀提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和肇事者
14、的责任并予以赔偿。合 计达标标准 98 分以上(含 98 分)为达标先进单位;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达标单位;90 分下为不达标单位。评估方法1. 各 部 门 先 按 评 估 指 标 进 行 自 查 自 评 , 填 写 测 评 表 , 写 出 自 查 自 评 小 结 ; 2. 在 各 部 门 自 查 自 评 的 基 础 上 , 学 院 全 面检 查 验 收 , 按 照 签 订 的 综 合 治 理 承 包 责 任 书 的 内 容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 审 查 自 查 自 评 小 结 , 评 定 指 标 等 级 , 写 出 评 审 意 见 ;3. 没 有 硬 性 分 值 的 项 目
15、检 查 验 收 时 , 用 三 级 指 标 项 目 的 基 本 分 乘 以 定 量 评 估 标 准 中 评 估 档 次 的 系 数 , 即 为 该 项 得 分 。说 明1. 本评估表采用百分制。凡指标内涵项目中有具体分数的,不合格一项,按标准扣一项分;凡要求不准发生的问题一旦发生就扣去该项的基本分;对发生问题,在控制比例以外的按影响大小进行定量评分。2 . 凡 是 发 生 政 治案 件 、 重 大 政 治 事 件 、 重 大 刑 事 案 件 、 亡 人 事 故 、 重 大 责 任 事 故 、 重 大 火 灾 事 故 , 均 按 综 合 治 理 一 票 否 决 制 , 不 能评 为 达 标 单
16、位 。 3. 制 度 措 施 参 照 自 治 区 学 校 幼 儿 园 及 少 年 儿 童 安 全 管 理 专 项 整 治 行 动 主 要 检 查 项 目 60 条 进 行制 定 。新 华 学 院 后 勤 2011 年 度 内 部 社 会 治 安 综 合 治 理 承 包 责 任 制 评 估 表指 标 区 分 定量评估标准一级二级三级指 标 内 涵( 分 值 )优秀 1较好0.7一般0.4差0扣分得分领导重视 4 分 有分工、有部署、有捡查;按时上交综治小结和各种综治材料,少交一份扣 2 分,晚交一份扣 1 分。组织领导 6 分 职责明确 2 分 发 生 刑 事 、 治 安 案 件 及 重 大 事
17、 故 , 单 位 主 管 领 导 及 相 关负 责 人 应 第 一 时 间 到 达 现 场 协 助 处 理 。 一 次 未 到 扣 1 分 。层层承包 3 分 与下属各服务中心签订承包责任书。分 层 承包 6 分 个人承包 3 分 与保管贵重物品的个人签订承包责任书。安全制度 4 分 有安全制度,有值班安排。制度和值班各占 2 分。组织领导20分 制 度 措施 8 分 措 施 4 分 落实各级承包责任书的各项任务情况,且有文字记录。检查指导 2 分 经常深入餐厅、公寓检查综合治理工作,且有文字记录。基层指导5 分 法制、校规校纪、安全教育 3 分每学期不少 2 次安排处务会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法
18、纪教育,法制、校规、校纪、安全教育,教职员工人数达95%以上,且有文字记录;教职员工受到校规、校纪处理的每人每次扣 1 分。政治案件 10 分不发生政治案件和政治问题,不获取有害或非法信息;发生政治案件此项不得分,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发生政治问题扣 6 分。刑事案件 10 分治安案件 7 分案 件预 防30 分治安问题 3 分无 重 大 刑 事 案 件 , 按 照 单 位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 一 般 刑 事 案 件控 制 在 2以 内 , 治 安 案 件 控 制 在 3以 内 , 治 安 问 题 控 制在 3以 内 ; 控 制 在 比 例 范 围 内 的 案 件 按 照 定 量 评 估
19、 予 以扣 分 , 发 生 同 一 单 位 3 人 以 上 ( 含 3 人 ) 的 案 件 , 此 项 不得 分 。重大事故 5 分 发 生 人 员 非 正 常 死 亡 、 重 残 等 重 大 事 故 和 重 大 责 任 事 故 的案 件 , 此 项 不 得 分 。事 故 预防 10 分 一般事故 5 分 一般事故因控制在 2以内。赌博 6 分 不准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发生一起每人扣 1.5 分;聚众赌博此项不得分。违法违纪12 分 一 般 违 法 违 纪 6分 参 与 非 法 传 销 者 每 人 扣 2 分 ; 上 当 受 骗 者 每 人 扣 1 分 。临 时 用工 5 分 临 时 用 工
20、管 理 5 分 录用手续完备,管理措施落实,无违法违纪。义 务 消 防 员 6 分 人员落实 2 分;懂防火知识 2 分;会使用消防器材 2 分。消 防工 作15 分 火灾预防 9 分 有防火制度,有防火措施,无火灾隐患;发生 1 起火灾事故此项不得分。调解工作 2 分 民事纠纷调解率 100%,成功率 95%以上。实施部分80分调 解帮 教 3分 帮教工作 1 分 帮教率达 100;无重新违法违纪问题。奖 励 有 突 出 事 迹 的 见 义 勇 为 个 人 , 给 予 个 人 奖 励 并 视 情 况 给 单 位 综 合 治 理 评 比 加25分处 罚 发案率高、事故多、有伤残或亡人的,治安混
21、乱、又不积极配合事故处理的单位,给予一票否决,不能评为达标单位。年终综合治理考核评比不达标的单位,本单位和主要领导不得评为任何先进与优秀提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和肇事者的责任并予以赔偿。合 计达标标准 94 分以上(含 94 分)为达标先进单位;85 分以上(含 85 分)为达标单位;85 分为不达标单位。评估方法1. 各 部 门 先 按 评 估 指 标 进 行 自 查 自 评 , 填 写 测 评 表 , 写 出 自 查 自 评 小 结 ; 2. 在 各 部 门 自 查 自 评 的 基 础 上 , 学 院 全 面检 查 验 收 , 按 照 签 订 的 综 合 治 理 承 包 责
22、 任 书 的 内 容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 审 查 自 查 自 评 小 结 , 评 定 指 标 等 级 , 写 出 评 审 意 见 ;3. 没 有 硬 性 分 值 的 项 目 检 查 验 收 时 , 用 三 级 指 标 项 目 的 基 本 分 乘 以 定 量 评 估 标 准 中 评 估 档 次 的 系 数 , 即 为 该 项 得 分 。说 明1. 本评估表采用百分制。凡指标内涵项目中有具体分数的,不合格一项,按标准扣一项分;凡要求不准发生的问题一旦发生就扣去该项的基本分;对发生问题,在控制比例以外的按影响大小进行定量评分。2 . 凡 是 发 生 政 治案 件 、 重 大 政 治 事 件 、 重 大 刑 事 案 件 、 亡 人 事 故 、 重 大 责 任 事 故 、 重 大 火 灾 事 故 , 均 按 综 合 治 理 一 票 否 决 制 , 不能 评 为 达 标 单 位 。 3. 制 度 措 施 参 照 自 治 区 学 校 幼 儿 园 及 少 年 儿 童 安 全 管 理 专 项 整 治 行 动 主 要 检 查 项 目 60 条 进行 制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