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合同法 及相关规定解读周国良经济学博士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 O一三年五月十六日绿化养护的婆婆队n 2012年 10月 15日 11点 04分,在 G40沪陕高速崇启大桥江苏往上海市区方向 54 .4公里处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日产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失控撞倒了 8名正在该路段进行绿化养护的工人,事故导致其中的 5名工人死亡, 3名工人受伤并被送往医院抢救,目前,肇事司机毛某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n 肇事司机毛某年仅 18岁,今年 7月获取机动车驾照。当时车上有其父亲。n 死伤者均为女性,五名死者分别为 75岁、 63岁(有镇保 900多元) ;三名伤者分别为 67岁、
2、62岁、 68岁n 养护工系临时招用,仅培训一天就开始上高速作业。作业时戴安全帽、穿反光背心,在作业路段前后方 50米处放有警示标志n 作业状况:工钱按小时计算,每小时 7元,每隔几个月发一次工钱。开工的日子里, 7点左右抵达作业路段,中午 11:30午休半小时吃饭。当天工作只要持续到 4点就可以下班。n 每当有工作时,一名姓蒋的男子会在早上 6点,开着小拖车来到村里,接他们去干活。(叫上处在退休年纪的女性,双方没有签协议,只是说清楚每小时工钱是 7元)。绿化养护的婆婆队n 绿建公司总经理称:我们的要求就是身体要好,人要灵活,要做得动,都是一些临时工。至于年龄,我们只有一个口头上的说法,要 6
3、5岁以内的。公司的确对这一些工人进行过为期一天的培训。(死者家属:他们都是一把年纪了,而且文化程度也不高,只知道要摆放在 50米之外,当时这真的符合标准吗?)n 绿建公司总经理称:蒋性男子为绿建公司的一名劳务工,是这批养护工的领工。绿建公司今年 4月找到崇明一家名为 “新景工程有限公司 ”的单位,并于对方签署了为期 1年的 “借工协议 ”。新景工程公司在得到这份协议后,临时招募了一些附近农村里年纪略大的女性。在得到绿建公司的培训后参与到绿建公司要求养护的区域工作。蒋性男子在此期间被临时算作绿建公司的劳务工,直接与绿建的指挥部保持联系,并且出现在养护现场,具体领导这些养护工人。n 上海园林绿化建
4、设有限公司与当事人已就大部分问题达成协议,愿意在调查结果出来以前先行垫付部分款项, 约 100万元。绿化养护的婆婆队交通管理部门总经理高速公司用工方式选择与适用范围n 用工方式选择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n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何为用人单位?何为劳动者?何为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用工n 劳务 派遣 用工方式非全日制用工 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特别规定:可建立多重劳动关系 /可订立口头协议 /不得约定试用期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5、补偿 /执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派遣单位 用工单位劳动者劳动合同 实际使用派遣协议内容告知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订立n 劳动关系建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用工之日n 劳动合同订立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订立n 劳动合同期限 分类:固定、无固定、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情形以及应订未订的法律责任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 /订立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合同 /未订立书面合同满一年的n 劳动合同内容 必备条款 约定条款n 劳动合同试用期 期限 次数 工资标准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订立n 劳动合同违约金 培训费服务期:专项培训费用,专业技术培训 /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不超过 2年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经济补偿与违约金n 劳动合同无效 情形 确认机构 权利义务处理劳动合同履行与劳动合同变更n 劳动合同履行 全面履行 合法履行 继续履行n 劳动合同变更 协商变更:形式要件 法定变更 以实际履行达成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