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保险业标准化五年规划(2007-2011)二七年一月2目 录序 言 .3一、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4(一)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现状 .4(二)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51、 指导思想 .52、 基本原则 .5(三)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 .6二、 保险标准体系 .8(一) 保险标准体系概述 .81、 内涵 .82、 建设要求 .83、 作用 .9(二) 保险标准体系 .111、 保险标准体系总体框架 .112、 保险标准体系明细表 .123、 需要保险业自行制定的标准 .30三、 未来五年标准项目实施计划 .32四、 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38(一) 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 .381、 完善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 .382、 制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39(二) 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 .391、 标准的起草制定 .392、 标准的推广和实施 .413、 标准使用过程中的反馈评估 .414、 标准的复审和修订 .425、 保险标准体系的修订和完善 .42附录 1:参考资料 .44附录 2:标准项目实施路线图 .463序 言保险标准化建设是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险信息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为提高保险行业竞争力,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大力推 进条款通俗化和服务标准化” 以及“加强偿付能力 监管,建立 动态偿
3、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健全精算制度,统一财务统计口径和绩效评估标准”等要求,全国保 险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简称保标委)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保监会)的直接领导下,组织研究制定了中国保险业标准化五年规划(2007-2011),用于指导保险业未来五年 标准化建设工作。4一、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一)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现状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保险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加快发展、防范化解风险,开创了蓬勃发展的局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我国保险业进入了深化改革、全面开放、加快
4、发展的新阶段。与此不相适应的是,保险业标准化工作刚刚起步, 发展水平较低,标准大量缺失,仍处于初级阶段,还不能满足保险业迅猛发展对其提出的客观要求,具体表现在:第一、随着保险机构的持续增多,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保险监管的难度也随之加大,而监 管标准的缺失难以支持监管活动的有效开展;第二、随着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的充分发挥,保险行业与其他行业间的交流融通更为密切,信息交换更为频繁,而信息交换标准的缺失使得信息交换的成本和复杂度大大增加;第三、保险业信息化已成为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而保险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特别是保险数据标准的缺失制约了保险信息化应用水平的进一步
5、提升。与此同时,保险业标准化建设也面临着难得的契机:第一、保监会高度重视保险业标准化工作,全行业非常支持保险业标准化工作,各保险公司的标准化意识正在逐步提高;第二、我国保险业处在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的关键时期,尽快开展标准化工作有利于保险信息化5高效、规范地发展;第三,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学习和借鉴国际保险标准化经验的条件日益成熟。为此,我们必须抢抓机遇、锐意进取,不断开创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二)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 指导思想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保险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中关于 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紧密围绕“ 保险
6、业 做大做强 、又好又快地发展”这一中心任务,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吸收先 进、勇于 创新,形成全面、科学、先进和开放的保险标准体系,有效满足保险行业与其他行业间、保险行业内各机构间以及各保险机构自身的标准化需求,以标准化带动信息化, 为保险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2、 基本原则保险业标准化工作要遵循以下五大基本原则:(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保险标准化工作涉及组织众多,涉及领域广泛,而且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因此做好统一规划是保险标准化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同时 ,标准化工作又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合理安排、稳步推进、分步实施。(2)突出重点、急用先行保险标准化工作要紧紧抓
7、住保险行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满足行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最迫切需求,重点解决好保险标准化工作中急6需的基础标准、行业间及行业内各机构间信息交换标准等主要问题。(3)立足国情、放眼国际保险标准化工作要紧紧围绕行业发展规划,结合国内保险业发展现状,积极研究国际保险标准及最新动向,广泛学习参考发达地区、发达国家的标准,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逐步扩大我国保险标准在国际保险业中的影响。(4)勇于创新、持续完善保险标准化工作既要学习和借鉴国内国际的先进标准,也要勇于创新、敢于 实践, 积极制定和推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保险标准。同时,要注重持续完善,形成完整的体系,不断提高我国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水平。(5)加强
8、领导、充分依托保险标准化工作要在保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依托相关保险机构,积极鼓励那些在行业内影响较大、标准化工作有一定基础的保险公司承担和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三)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保险业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促进行业发展、满足监管需要、实现规范经营、提高管理水平、降低交互成本,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1、初步形成一个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科学适用、重点突出、相对完善、便于扩充的保险业标准化体系。2、出台并实施一批行业急需、质量高、可操作性、实用性强、具有国际水平的保险技术、产品、业务、管理和服务标准。73、建立起一整套相对完善和成熟的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4、
9、普及保险标准化知识,全面提升全行业的标准化意识。再通过五年左右的时间,争取在 2015 年使我国保险业的标准化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面实现与国际接轨。8二、 保险标准体系(一) 保险标准体系概述1、 内涵标准体系是由一定范围内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标准组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是一幅包括现有的、预计的和应有的各类标准、以及各类标准相互关系的全面蓝图,是促进行业标准的组成达到科学完整有序的基础。标 准体系通常采用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体系明细表的方式来描述:标准体系框架是对标准体系的分类概述;标准体系明细表提供了各分类中具体标准的目录。保险标准体系是指保险活动开展过程中,保险机构在经营管理、业务操作、技 术
10、实现,和保险监管机构在监督检查、统计分析、风险评估,以及保险行业内、保险与其他行业间在业务交流和信息交换等方面所需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构成的科学有机整体,是保险活动所需标准的结构化蓝图。2、 建设要求(1)科学性科学性是标准体系的最基本特点。标准体系的编制首先要以标准化理论为指导,运用科学的方法来建立。(2)实用性保险标准体系必须满足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体现行业特色,突出重点,能够指导保险行业的标准化实际工作。 9(3)协调性保险标准体系中的各标准应协调一致,构成一个系统的、有机的整体,标准之 间应不存在交叉、重叠、矛盾等现象,同时,做到内外(保险行业标准与其他行业标准)、上下(保险行业标准与
11、国际、国家标准)、左右(保险行业标准同其他金融行业标准)无歧义、无冲突。(4)前瞻性保险标准体系中所列标准,应充分体现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方向,具备超前意识,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参考或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使保 险标准体系成为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标志之一。(5)开放性保险标准体系并非一成不变,其所包含的各项标准应可修订、可执行、可度量;整个标准体系应可扩充,能够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和标准化认识的提高不断充实和更新。3、 作用保险标准体系将为制定保险业标准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全国保险业标准化管理实施工作提供依据和行动指南。具体体现在:1、保险标准体系将为标准的科学分类以及各标准内容和范围的界定提供依据。2、保险标准体系描绘了标准的总体框架和发展蓝图,将为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和发展方向提供依据。3、保险标准体系将为保险行业标准的编写者和使用者更好地了解、查询和 选用所需标准,掌握标准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提供快捷的10途径。4、保险标准体系将为保险机构内部的标准化工作提供指南和依据。5、保险标准体系将为行业标准化工作本身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