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接收办理流程一、办理条件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 35 岁以下;或国(境)外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 40 岁以下。二、符合申办条件的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办理接收人员申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省人才服务局开调档函(早期出国若没有档案,需到国内毕业学校开具相关证明,用作重建档案)三、备齐下述材料交至省人才服务局,经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审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退回2.个人需备材料a.国(境)外最高学历(学位) 、第一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b.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c.迁 入 地 镇 (
2、街 ) 计 划 生 育 部 门 出 具 的 广 州 市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原 件 及 复 印件 ,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有 效 期 原 则 上 不 能 超 过 6 个 月d.已 婚 人 员 , 提 供 结 婚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1.配 偶 非 广 州 户 口 , 附 单 方 调 入 承 诺 书 ( 双 方 签 字 、 盖 手 印 )2.配 偶 已 属 广 州 户 口 , 附 户 口 簿 原 件 及 复 印 件e.离 婚 人 员 , 提 供 离 婚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有 随 迁 子 女 的 , 需 提 交 离 婚 判 决 书或 离 婚 协 议 书 原 件 及 复
3、印 件f.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企业补充人员,有个人档案的,须提供在引进单位连续参加 6 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g. 身 份 证 、 原 户 口 簿 首 页 及 个 人 页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并 提 供 原 户 口 地 址 所 属管 辖 派 出 所 名 称 和 现 详 细 落 户 地 址 及 所 属 管 辖 派 出 所 名 h.随 迁 子 女 , 提 供 子 女 医 学 出 生 证 明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户 口 簿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随 迁 子 女 户 籍 必 须 随 引 进 人 员 ) ;属 在 校 初 、 高 中 学 生 的 未 成 年 子 女 , 需提 供 学
4、 校 就 读 证 明1. 接收单位需备材料(广州工作单位)a.单位办理接收人员申请函(附模版)b.非公经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c.广东省企业补充人员审批表 (一式三份) ,接收单位意见栏加 盖 单 位 公章 。( 单 位 办 理 接 收 人 员 申 请 函 模 板 ) 关 于 办 理 同 志 接 收 的 函广 东 省 人 才 服 务 局 :我 司 位 于 , 是 公 司 , 从 事 。 现 有 , 性 别 , 身 份 证 号 , 学 历 , 学 位 , 婚 姻 状 况 , 现 在 我 公 司 任 , 该 同 志 工 作 认 真 负 责 。因 工 作 需 要 , 该 同 志 符 合 我 司 人 才
5、 要 求 , 经 研 究 , 现 向 广 东 省 人 才 服 务 局 提 出 办 理 同 志 的 接 收 申 请 , 公 司 恳 请 批 准 。我 公 司 对 同 志 的 申 报 材 料 已 进 行 核 实 , 确 保 真 实 有 效 。( 单 位 盖 章 )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姓 名 : XXX 联 系 电 话 : XXXXXXXXX)六、办理相关入户手续广东省内迁入集体户由本人到天河区公安分局自行办理落户,并将新户口卡送回省人才市场办理户口登记:1.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2.原户口卡(首页+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3.省人社厅调动批复4.接收单位落户证明盖公章5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6、与鉴定原件及复印件6.个人基本信息(身高、血型) (知道即可)7.小一寸白底身份证照片两张入个人户将办好的材料送至落户地址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自行办理落户手续。广东省外迁入集体户提交以下入户材料至省人才市场即可:1.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2.准予迁入证明3.户口迁移证4.省人社厅调动批复5.接收单位落户证明盖公章6.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鉴定原件及复印件7.个人基本信息(身高、血型) (知道即可)8.小一寸白底身份证照片两张( 接 收 单 位 落 户 证 明 模 板 )区 公 安 分 局 : ( 身 份 证 号 码 : ) 受 聘 我 公 司 , 因 为 我 司 暂 无 在 公 安 户 政
7、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设立 集 体 户 , 其 须 将 户 口 迁 至 , 请 给 予 办 理 相 关 入 户 手 续 为 盼 。特 此 证 明 。( 单 位 盖 章 ) 年 月 日注:1.以上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加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2.全部材料统一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质材料;3.报送的材料须清晰、准确无误、不得涂改;4. 审批表在广东人才网(),人事代理一栏,点击资讯与表格下载,下 载广东省企业补 充人员审批表(表格需正反双面打印);5.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所在开出的计生证明原件,到拟迁入地街道计 生办办理。四、省人社厅批准后,我局通知本人领取调动
8、批复、 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并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规定办理缴交相关费用。注:原广东省内户籍迁入省人才市场集体户人员,请一并提供以下材料至省人才审核盖章出具首页1.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接收单位落户证明盖公章;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复印件;4.个人基本信息(身高、血型) (知道即可) ;5.小一寸白底身份证照片两张五、1.广东省内户籍人员持省人社厅调动批复、 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相关入户材料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复核盖章及落户手续,迁入省人才市场集体户的需将新户口卡送回省人才市场办理户口登记。2.广东省外户籍人员持省人社厅调动批复、 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复核盖章,同时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持上述材料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打印户口迁移证 。注:1.各区公安分局具体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及办公时间,请登陆 “广州金盾网”-“网上办事”-“办事服务”-“户政”中查阅全市各综合办证厅地址、咨询电话和办公时间 。2.根据广州市人才引进入户管理办法要求,入户人员办理入户手续时需一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与鉴定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