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巢湖学院大礼堂使用管理办法学校大礼堂是学校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开展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大礼堂使用管理的安全性,保证活动开展的正常秩序和效果,使大礼堂发挥重要的效用,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规范大礼堂的使用: 一、大礼堂由校团委负责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学校大型文艺演出及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人数限于 800-1200)。 二、大礼堂的使用,由校团委按照使用范围、使用要求、登记顺序统一安排。使用大礼堂的单位,提前一周在团委网站下载巢湖学院大礼堂使用申请表 (见附件 1) 。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大礼堂。 三、大礼堂的设施、设备、卫生由专人负责管理。为确保使用,
2、管理人员应及时维护、维修设施、设备,清扫场地桌椅,保持设施设备完好和大礼堂的整洁卫生。 四、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不得擅自在大礼堂悬挂、张贴、布设标语、会标和舞台背景等宣传装饰品,确需悬挂、张贴、布设者,使用单位需在办理使用手续时,将悬挂、张贴布设的内容、图样报新闻中心批准。悬挂、张贴、布设宣传装饰品时不得使用铁钉、图钉、胶水、浆糊等材料,不得破坏、污染大礼堂的环境、设施设备;大礼堂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及时撤除所有悬挂、张贴、布设品,恢复大礼堂桌椅、家俱等设施的原貌。使用后 24 小时没能撤除、恢复者,由礼堂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撤除、恢复,所需工费用押金支付。 五、学校职能部门、院、系及校内单位举办教
3、学、科研、学术、学生文化活动使用大礼堂时,要注意使用安全,活动秩序维护由使用单位承担,团委只负责提供活动场地和设备,相关安全事宜由使用单位全权负责。 六、校外单位使用大礼堂或利用大礼堂进行经营性活动,必要时须交纳场地租用费及卫生清扫费。四小时为一个计费时,不足四小时按四小时计算。每计费时收管理费 1000 元,每次收取卫生清扫费 100 元,音响使用费 500 元。 七、大礼堂的音控室、舞台、化妆间等相关场地在无重大演出任务时,任何学生组织不得擅自挪作他用,需要使用时须经团委批准。八、此使用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团委负责对有关细节进行解释。附件:巢湖学院大礼堂使用申请表附件:巢湖学院大礼堂使用申请表编号: _申请单位 联系人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 - : 活动人数活动参与人员活动负责人 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活动性质 文艺晚会 学术讲座 社团活动 有关比赛 商业活动 会务 其他_(请注明)活动内容活动所需器材 调音 灯光 话筒(数量) _ 话筒架 会议桌 讲台 DVD、卡带其他_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年 月 日院团委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两份,经审批后,一份使用单位保留,另一份交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