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标准简介工程建设标准简介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科研标准管理科科研标准管理科张民张民什么是标准什么是标准l 辞海辞海 标准:衡量事物的准则。标准:衡量事物的准则。l 标准化工作指南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第 1部分部分 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词汇 GBT20000.1-2002l 第第 2.3.2条条 标准的定义标准的定义 为:为: “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注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
2、件。注 :标准宜以科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同效益为目的。 ”l 第第 2.3.4条条 技术规范的定义技术规范的定义 为为 “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应满足的技术要求的文件。应满足的技术要求的文件。 ”l 第第 2.3.5条条 规程的定义规程的定义 为为 “为设备、构件或产品的设计为设备、构件或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或使用而推荐惯例或程序的文件、制造、安装、维护或使用而推荐惯例或程序的文件。 ”标准、规范、规程有何区别与联系标准、规范、规程有何区别与联系 l 在工程建设领域,标准、
3、规范、规程是出现频率在工程建设领域,标准、规范、规程是出现频率最多的,也是人们感到最难理解的三个基本术语最多的,也是人们感到最难理解的三个基本术语。l 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由于各主管部门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由于各主管部门在使用这三个术语时掌握的尺度、习惯不同,使在使用这三个术语时掌握的尺度、习惯不同,使用的随意性比较大,这是造成人们最难理解这三用的随意性比较大,这是造成人们最难理解这三个术语的根本原因。个术语的根本原因。l 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 习习惯上统称为标准惯上统称为标准 ,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只有针对具
4、体对象才加以区别。 具体对象上的区别使用具体对象上的区别使用l 当针对方法、符号、概念等基础标准时,一般采用当针对方法、符号、概念等基础标准时,一般采用 “标标准准 ”,如,如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 、 道路工程标准道路工程标准 、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等;等;l 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通用的技术事项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通用的技术事项做出规定时,一般采用做出规定时,一般采用 “规范规范 ”,如:,如: 混凝土设计规范混凝土设计规范 、 建设设计防火规范建设设计防火规范 、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设计
5、规范 、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等;等;l 当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专用技术要求时,一般采用当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专用技术要求时,一般采用“规程规程 ”,如:,如: 钢筋气压焊接规程钢筋气压焊接规程 、 建筑安装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工艺及操作规程工艺及操作规程 、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等等。 标准的分类标准的分类1.标准按级别分类标准按级别分类 l 根据标准适用范围和审批权限的不同,根据标准适用范围和审批权限的不同, 标准化法标准化法 将将我国标准划分为国家我国标准划分为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
6、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业标准四级。l 四级标准之间的关系四级标准之间的关系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和行业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标准,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和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7、,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l 要注意的是,一般在上级标准公布之后,下级标准即行要注意的是,一般在上级标准公布之后,下级标准即行废止。但由于标准的技术要求因下级标准高于上级标准废止。但由于标准的技术要求因下级标准高于上级标准,所以也可能出现上级标准公布之后,下级标准不废止,所以也可能出现上级标准公布之后,下级标准不废止的情况。的情况。 2.标准按性质分类标准按性质分类 l 我国标准按性质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我国标准按性质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l 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 l 强制性标准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要求对于一些标强制性标
8、准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要求对于一些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必须执行,不允许以任何理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必须执行,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加以违反、变更、。由或方式加以违反、变更、。l 1. 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农药和劳动卫生标准;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农药和劳动卫生标准;l 2. 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劳动安全标准;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劳动安全标准;l 3. 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l 4. 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方面的标准;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方面的标准;l 5. 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产品标准等。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产品标
9、准等。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l 推荐性标准是指国家鼓励自愿采用的具有指导作用而又推荐性标准是指国家鼓励自愿采用的具有指导作用而又不宜强制执行的标准,即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不宜强制执行的标准,即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具有普通指导作用,允许使用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具有普通指导作用,允许使用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加以选用。,灵活加以选用。l 推荐性标准在什么情况下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在什么情况下必须执行 (1) 法律法规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法律法规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必须执行;内必须执行;(2) 强制性标准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在强制性标准适用的强制
10、性标准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在强制性标准适用的范围内必须执行;范围内必须执行;(3) 企业使用的推荐性标准,在企业范围内必须执行;企业使用的推荐性标准,在企业范围内必须执行;(4) 经济合同中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经济合同中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必须执行;必须执行;(5) 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的推荐性标准,则产品必须符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的推荐性标准,则产品必须符合;合;(6) 获得认证并标示认证标志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认证获得认证并标示认证标志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认证标准。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的法律依据工程建设标准的法律依据l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
11、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l 第二条规定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第二条规定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l (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 l (五)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五)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重要农产品和其他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由国代号和制图方法。重要农产品和其他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务院规定。l 第五条第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12、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标准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工程建设标准的法规依据工程建设标准的法规依据l 国务院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l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国家标准由国务
13、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 工程建设、药品、食品卫生、兽药、环境保护的工程建设、药品、食品卫生、兽药、环境保护的国家标准,分别由国务院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卫国家标准,分别由国务院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生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草拟、审批;其编号、发布办法由国务院标组织草拟、审批;其编号、发布办法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制定。 l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14、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由国务院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由国务院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依据 标准化法标准化法 和本条例的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有关规定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 l 第二条第二条 l “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 ”,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要求和方法。l “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 ”是指,各种技术术是指,各种技术术语、有特定含义的图形、标志、符号,代表某种语、有特定含义的图形、标志、符号,代表某种概念或事物的字母或数字和文件格式、设计绘图概念或事物的字母或数字和文件格式、设计绘图方法。方法。l “其他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其他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 ”,包括信息、能,包括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交通运输和工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交通运输和工农业生产、工程建设的管理技术要求,互换配合农业生产、工程建设的管理技术要求,互换配合的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