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62018 年深圳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随机抽查标准一、随机抽取的造价成果文件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一)抽取工程竣工结算或招标控制价(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8月完成),不抽取总价包干项目结算文件。(二)甲级造价咨询企业抽取工程造价在 5000 万元以上(含 5000万元)的成果文件,乙级造价咨询企业抽取工程造价在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5000 万元以内(不含 5000 万元)的成果文件。(三)抽取执行深圳市计价标准的成果文件。二、若企业无符合上述标准的成果文件, 2018 年深圳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表(成果文件)中该项不得分(10 分)。三、
2、成果文件从造价咨询企业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库或企业报送的统计报表中随机抽取。若造价咨询企业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库和统计报表中有符合标准的成果文件,原则上不得更换,若特殊原因确需更换,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计部和市场部共同讨论形成意见后报站领导批准。若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库和统计报表中无符合标准的成果文件,企业自行提出更换其他符合标准的项目,须经核查后报送。若更换的项目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将以不按要求填报监管服务平台和2统计报表扣取相应分数。四、随机抽取的成果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报送时间另行电话通知。经 初步核查,报送的成果文件需补充其他相关资料的,企业须在 3 个工作日内送达,逾期未报送,不再接收。报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 3 号建艺大厦 909 室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计部。五、最终未能提交成果文件的,成果文件检查不得分。六、成果文件提交联系人:余晓丹,07558378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