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 20102011 学年班级班委考核的通知各班级: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力度,促进班级有序发展,激励和促进学生干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集体意识,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对 20102011 学年各班级班委进行考核。一、考核要求1、班级班委考核由班主任负责,对班级各班委进行考核,坚持日常考核为主、特色表现为辅的原则,力求公平、公正、公开。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不超过班级实际班委数的 15%,合格和不合格不少于 85%。本学年有违纪行为和处分者考核直接为不合格。3、班委包括班长、团支书、寝室长及班级其它学生干部。二、考
2、核办法班委考核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考核(以 100 分制计):(一)工作事业心和奉献精神(25)(二)及时反映情况并上交相关材料(15)(三)模范带头作用(15)(四)团结联系同学(15)(五)协调配合情况(10)(六)会议出勤情况(10)(七)工作创新能力(10)请各班将体育学院班级班委考核情况汇总表与 6 月 6 日之前上交到学院学工办。学工办将统一公示五个工作日,考核结果将作为 20102011 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班委加分的依据。附件:1、 班级班委考核情况汇总表2、 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社会工作部分)体育学院学工办2011 年 5 月 25 日附件
3、 1:体育学院班级班委考核情况汇总表班级: 班主任(签字): 姓 名 班级职务 考核结果: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班级,一份请于 6 月 6 日之前上交到学院学工办。附件 2: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社会工作部分:五、能力评价(三)社会工作(实践):担任学生干部履行工作职责的,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等活动获奖的;1社会工作工作岗位校院的学生会正副主席、团委副书记、社团联正副主席校院的学生会各部门正副部长、社团联各部门正副部长,学生党支部的支委,新生学长,职能部门组建的其它学生组织的正副主席、正副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班级其它学生干部,寝室长各级学生组
4、织的干事加分标准 8 分 6 分 4 分 2 分学 生 干 部 由 主 管 部 门 按 优 秀 等 级 不 超 过 15%的 比 例 于 每 年 6 月 份 完 成 考 核 。考 核 等 级 优秀 者 按 加 分 标 准 的 150%计 分 。能 够 履 行 工 作 职 责 、按 质 量 完 成 工 作 任 务 考 核 合 格 者 按 加 分 标准 计 分 。担 任 学 生 干 部 未 超 过 一 学 期 (指 无 正 当 理 由 中 途 辞 职 或 离 职 ),或 不 履 行 工 作 职 责 、无业 绩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计 0 分 。兼 任 多 项 职 务 的 学 生 ,按 最 高 值 计 分 。学 生 干 部 所 在 部 门 或 中 心被 评 为 优 秀 部 门 或 中 心 的 不 予 加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