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绩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 牌 出 让 文 件 地块编号: 2018-06 号 编制单位:绩溪县国土资源局 编制日期: 2018 年 5 月 14 日 - 1 - 目 录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4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14 4.授权委托书 15 5.竞买申请书 16 6.竞买资格确认书 17 7.竞买报价单 18 8.成交确认书 (样本 ) 19 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21 10.出让地块宗地界址图 44 11.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45 - 2 -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
2、告 绩国土告字 2018 02 号 经绩溪县人民政府批准,绩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编号2018-06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等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 m2) 出 让 方 式 土 地 用 途 出 让 年 限 ( 年)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 度 绿地率 2018-06 县生态工业园区徽源路 16860 ( 25.29 亩) 挂牌 工业用地 工业 40 年 1.0 40% 15% 203 203 1 万元整数 倍 /次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确认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得人资格自动失效,定金(成交价款的 20%)不予退还。 2.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和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地、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3.规划指标要求按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 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国土
4、资源部令第 39 号、国土资发 2010 151 号、国土资发 2010 204 号文件执行。 三 、付款方式。 2018-06 号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四、公开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 2018 年 5 月 14日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 到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http:/ ,期间,申请人可到绩溪县土地交易中心(绩溪县国土资源局三楼) 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 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 3 - 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 16 时,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5、 11日 16 时 30 分。 (本次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2018-06 号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增价幅度为 1 万元整数倍 /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五、 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 2018 年 6 月 4 日至 2018 年 6 月 13 日 15 时 30分 挂牌地点: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2)室(绩溪县城锦屏路 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上挂牌地址: 宣城 市 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 网国土资源挂牌信息栏( http:/ 六、 联系方式和竞买保证金账户 1.联系电话: 0563-8159127 联系人: 黄碧云
6、(绩溪县国土资源局) 2.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开户单位: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安徽绩溪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 2000026001611030000001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绩溪县支行 账号: 934008010002848895 绩溪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 5 月 14 日 - 4 - 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绩溪县人民政府
7、批准,绩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公开出让 2018-06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出让人 本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绩溪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授权 绩溪县土地交易中心(绩溪县国土资源局三楼) 承办,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供地条件及时间、付款方式 本次出让 地块 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和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地、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出让面积及范围以宗地界址图为准 ; 本次出让 竞买保证金在 地块成交后 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8、 日 内 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确认之 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签订合同的,竞得人资格自动- 5 - 失效,定金(成交价款的 20%)不予退还。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四、竞买人的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国土资源部令第 39号、国土资发 2010151号、国土资发 2010204 号文件执行。 凡在我县范围内欠缴土 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
9、人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出让文件规定成交币种为人民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 16 时 。竞买保证金为 203 万元。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 到 宣城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务 网( http:/ (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 3)竞买申请书; - 6 - (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 5)授权委托书; ( 6)竞买资格确认书; (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 ( 8)
10、成交确认书(样本); ( 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 10)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 11)出让地块宗地界址图。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到绩溪县土地交易中心(绩溪县国土资源局三楼)报名、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并按出让文件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 1)申请书; ( 2)法人 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 3)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 4)申请人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
11、6) 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 7 - ( 1) 申请书; (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 3)申请人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 1) 申请书; (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 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 3)表明 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 4)申请人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 6) 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12、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 1)申请书; (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文件; ( 3) 申请人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 5) 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附属文件可以- 8 - 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 1)由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 2) 联合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 文件; (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
13、受让人; ( 4) 申请人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 6) 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三)资格审查 我局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保证金、通 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有效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
14、条件的,- 9 - 绩溪县国土资源局将发给竞买人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参加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地点。 六、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竞买申请人可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七、本次公开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见出让公告 八、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增价幅度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增价幅度为 1万元整数倍 /次。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该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起始价: 203万元;增价幅度:1 万元。 九、挂牌程序 (一) 挂牌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绩溪县城锦屏路 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将挂牌宗地的相关事项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 2)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填写竞买报价单报价; 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竞买报价单的;